浦东区新生儿户口登记指南
时间:2012-10-31 16:47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 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 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 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浦东区新生儿户口登记指南 

办事项目  新生儿申报户口登记须知 

办事依据  《关于修改<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公发(2008)83号]。  

申请范围  新生婴儿生父或生母户口属浦兴路派出所辖区。  

申报材料  

1. 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 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 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 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等)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如新生儿系外地医院出生,《出生医学证明》是打印的,可提供上述材料后直接申报。《出生医学证明》是手写的,另须提供母亲在医院的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等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  

办理程序  

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  

其它  咨询电话: 22047564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6:30 亲子鉴定单位: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光复西路1347号 联系电话:52352959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5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张杨北路588弄90号(浦兴派出所户籍室) 

监督投诉 6895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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