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参照本市户籍人户一致入学。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入学办法就读。
一、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报名办法
(一)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登记点,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区指定登记点:长岭路50号,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特殊教育区指定登记点:延吉五村48号,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二)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三)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验证时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验证地点:按短信通知到指定报名验证点验证
验证对象:未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按“2019年杨浦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对已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对已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的、居住在指定街道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及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相关房产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以及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区教育局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本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全部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儿童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户籍材料或《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材料在区指定报名验证点验证后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残疾儿童,凡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适龄儿童到杨浦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扬帆学校:延吉五村48号电话:55223752)验证,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学校就读;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2.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验证时间:6月15日—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验证地点:按短信通知到指定报名验证点验证
验证对象: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及相关证件材料在指定报名点完成验证,证件材料要求与第一批验证相同。
三、入学分配
1.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安排未在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本区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3.对口地段内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及产证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后实施。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参照本市户籍人户一致入学。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入学办法就读。
4.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5.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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