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至审核日之前,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收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完成后进行预约并打印预约单......
一、入学年龄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程序
1.5月13日至审核日之前,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收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完成后进行预约并打印预约单。其父(或母)按照预约时间,持预约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西里4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序号 类型 审核时间
1 、持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5月14日下午 5月15日
2 、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随军子女
5月21日下午
3 、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子女
5月22日
2.6月15、16日,儿童由父母带领,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采集表、按本市户籍对待的相关材料等,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
3.6月16日18:00前,上网填报志愿。
4.7月初,登录系统查询分配结果。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1.原北京下乡青年的子女
全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全家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随军子女
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现役军人证件、全家户口簿、结婚证和实际居住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子女
全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持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由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全家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重要提示
1.儿童父母需按照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材料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并在每个时间段完成相关事项、过时将会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按照户口簿首页“住址”栏填写,“居住地详细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填写到房号)
2.5月28日后,儿童父母可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查询审核学校及审核要求。
3.儿童需在6月15、16日,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已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或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入学片区和单一对应学校一经学校网上确定将无法撤销。
4.6月16日18:00后,填报了志愿的儿童将无法撤销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5.儿童如未按时到校审核,待计算机分配完毕后,其父母可向区教委提出就学申请,由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6.儿童父母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7.教委咨询、审核地点:望园西里4号(咨询时请家长携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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