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问答
时间:2019-05-15 13:33来源:互联网 作者:Grease 点击: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一是预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数量和分布,做好入学服务。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入学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1、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目的是什么?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一是预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数量和分布,做好入学服务。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入学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何获取今年的入学政策?
 
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继续使用公众服务门户:yjrx.bjedu.cn(5月6日启动后方可登录),门户网站上公布统一的技术服务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就读小学,其法定监护人应该在什么时间段网上注册?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该在2019年5月6日-5月17日进行网上注册, 填写详细信息,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小学申请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从未就读过小学。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向街镇递交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该在2019年5月17日 — 5月28日的工作时间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材料(法定公休日除外)。
 
6、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哪些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为海淀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且在有效期限内。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为 2019 年 3 月 1 日(不含)之前。 
 
2.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7、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交区房管局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19年3月1日前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且提供2019年3月1日以来的租房完税证明、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有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能证明在此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房屋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交安全责任书。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连续半年以上的在职凭证(加盖公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凭证(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租住农民个人房且无房产证的,须提交以下两种证明之一:1.建房屋审批凭证;2.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初审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定通过的房屋情况凭证。(以上两种证明均须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3)租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出具房屋情况凭证,并加盖公章。
 
(4)租住我区公租房的,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本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证明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证明无效。
 
我区继续记录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并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自 2020年起,应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有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连续承租一年以上租房完税证明。
 
8、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一方法定监护人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于2019年3月1日(不含)之前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且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2.在海淀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有形市场中正常经营的,应提交2019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海淀区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应于2019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
 
注:以上适龄儿童少年一方法定监护人应于2019年3月(含)至2019年5月(含)之间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9年3月(含)至2019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  
 
自2020年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参保缴费时间应于2019年9月1日(不含)之前,且应于2019年9月(含)至2020年5月(含)之间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9年9月(含)至2020年5月(含)之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
 
9、适龄儿童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哪些材料?
 
适龄儿童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10、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11、同一产权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去年已有一名适龄儿童入学,今年“我”的孩子也要用这一地址申请入学,会不会受“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影响?
 
会受影响。我区继续记录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并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6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12、如果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是随其法定监护人来京,是否可以申请在海淀区入学?
 
不可以。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
 
13、上过一年级的学生是否可以再次就读一年级?
 
不可以。根据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凡上过一年级的学生,北京市学籍管理系统已为其分配学籍号,此学籍号具备唯一性。在外地已上一年级的学生,学校也已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分配了学籍号。不能重复在北京市的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和分配学籍号。
 
14、在注册登记的时候,如果编写一个虚假信息能不能通过登记?
 
我市有关部门建立了系统联网验证、当面验证等多道验证审核程序,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哪个验证环节发现信息虚假,该条信息都将成为无效信息,可能影响儿童少年正常的入学程序。为此,申请人在登记时一定要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15、信息填写错误了怎么办?
 
若注册的信息填写错误,请自行进行网上撤销信息,并在5月6日—5月17日期间重新注册并填写信息。
 
16、登记的手机号码有什么作用? 
 
登记的手机号码用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获得各阶段相关信息,务必填写正确。
 
17、没收到验证码短信怎么办?
 
首先确认注册手机号码是否填写正确,然后确认手机是否欠费或安装了短信拦截工具,若未出现上述情况请拨打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客服电话4008310001咨询具体情况。
 
18、《信息采集表》丢失了怎么办?
 
可登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重新打印《信息采集表》。
 
19、去学校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以学校公示的登记信息公告为准。
 
20、如何知道是否被学校接收? 
 
系统会通过网络平台和短信告知。一经接收,入学结果不能更改。
 
21、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是否可以正常上学?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不能建立学籍,无法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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