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审核、登记的通知
时间:2019-05-14 17:28来源:互联网 作者:Grease 点击: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将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开放,下面对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各类情况说明如下......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http://yjrx.bjedu.cn)将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开放,下面对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各类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市个人居民户籍符合户籍在西城区或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
1、5月6日至31日登录市级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6月15、16日(周六、周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通告中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划片学校报名登记。
3、7月初由市级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未到学校登记审核的,不予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4、户籍地址未纳入任何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监护人6月12日、13日(周三、周四)持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jw审核后安排入学。
5、如所在学区有学区派位入学计划,符合西城区学区派位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报名参加,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二、单位集体户籍:
1、5月6日(周一)至13日(周一)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cxjks.com/)预约现场审核到场时间段(审核时间:5月14日、15日)。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段,持:
1>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个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集体户籍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
5>在西城区的实际居住证明、
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登记。
2、审核通过后登录市级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3、7月初由市级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未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
1、5月6日(周一)至15日(周三)登录市级平台,进入“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并完善信息。
2、5月6日(周一)至13日(周一)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cxjks.com/)预约现场审核到场时间段(审核时间:5月16日、17日)。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段,持:
1>市级平台采集编码、
2>全家户口簿、
3>《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登记。
3、审核通过后,务必登录市级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完成全部审核流程。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4、7月初由市级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擅自撤销已审核登记账号或未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者子女:须持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在有效期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西城区工作证明及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
 
      2.父母一方为西城区户籍子女:须持有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及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
 
      3.博士后人员子女: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其父(或母)的《进站函》(博士站站点在西城区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及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
 
      4.随军家属子女:须持有驻西城区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现役军人证件及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
 
四、按本市户籍对待(台胞子女、华侨子女)
1、5月6日(周一)至31日(周五)登录市级平台,进入“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并完善信息。
2、按照市级平台提示所需携带的证明证件到区台办、区侨办进行资格认定审核。审核通过后,务必登录市级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完成全部审核流程。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3、7月初由市级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未到区台办、区侨办进行资格认定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五、其他无法网上自行信息采集的特殊情况(西城区超龄儿童、父母为西城区户籍子女无户籍等)
1、5月16日、17日(周四、周五),持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建号、登记。
2、之后自行登录市级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完成全部审核流程。西城区超龄儿童与其他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享受同等待遇。其他特殊情况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3、7月初由市级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擅自撤销已审核登记账号或未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六、非本市户籍
5月6日(周一)至14日(周二)登录市级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参见《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西教发〔2019〕11号)。
 
七、本市非西城区户籍无房
1、5月7日、8日(周二、周三),持证明证件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初审,初审符合要求者予以注册账号;
2、取得注册账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8日(周二、周三)凭账号登录市级平台完善信息。
3、各委办局于5月9日(周四)至12日(周日)对通过现场初审且完善信息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5月15日前,街道办事处依据网上联审结果入户了解申请人实际居住情况。
4、5月16日、17日(周四、周五)登录市级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本市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入学同意书》,完成全部审核流程。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5、7月初由市级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审核流程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审核不通过者无法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应在规定时间内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完成信息采集并入学。
 
本市非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西城区申请入学需满足:
1.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适龄儿童及其兄弟姐妹在北京市范围内名下无产权房、无公租房(持《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且三年内无房屋交易转让记录;
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市非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出生日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3.法定监护人(父或母)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在西城区三年以上,且出租房屋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
4.法定监护人(至少父母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满三年。
 
初审需携带证明证件如下:
1>全家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法定监护人《结婚证》、
4>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5>近三年以上的租房连续缴纳完税证明、
6>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房主身份证、
8>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9>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1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注: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审核地点不提供机动车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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