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京籍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0-05-18 14:34来源:互联网 作者:乐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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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设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全家户口簿,以下简称“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统筹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证明证件材料。

 

一、审核程序

(一)荣华街道办事处、博兴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1.受理时间:5月18日至5月26日之间的工作日

 

9:00—11:30, 13:30—16:30。

 

2.受理地点及范围

 

荣华街道办事处地址:开发区地盛北街一号北工大软件园8号楼荣华街道办事处

 

受理范围:

 

林肯公园(住宅)、新康家园、听涛雅苑、梅园小区、大雄城市花园、管委会宿舍、博客雅居、东晶国际、金泰公寓、一品亦庄、一栋洋房、鹿鸣苑、长新花园别墅、浉城百丽、卡尔生活馆、金地格林小镇、上海沙龙、大雄郁金香舍、中央公馆、国融国际A、B座4层(不含4层)以上及本街道辖区内新入住住宅小区、亦庄镇的villa、天宝园二里(原大粮台地区)和境界小区。

 

博兴街道办事处地址:开发区博兴八路22号博兴街道办事处

 

受理范围:中芯花园、赢海庄园、悦廷茗苑、通泰国际公馆(住宅)、经开壹中心(住宅)、汀塘小区(以实际入住为准)、亦城文园、亦城景园、亦城科创家园、定海园公租房及河西区已入住住宅小区及公租房小区。

 

亦城茗苑、博客雅苑公租房小区到亦庄镇教委办递交申请材料。

 

3.咨询电话:开发区社会事业局:67887651

 

荣华街道办事处: 67837709

 

博兴街道办事处: 89028502

 

亦庄镇教委办: 67866100

 

4.携带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由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核。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

 

2.在京实际住所证明由开发建设局审核。

 

3.在京居住证明由大兴区公安分局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大兴区公安分局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

 

(三)审核结果告知

 

审核结果不合格的均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申请人;审核结果合格的,北京市义务教育平台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在开发区务工就业证明。

 

1、审核申请人或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在开发区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中关于延迟社保缴费条款相关要求的除外。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开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开发区范围内自有住房(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密码刮开)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加强对过道房、车库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开发区范围内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所租房屋应为住宅性质(截至2020年8月31日,租期及出租房屋纳税证明均应满三年)。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

 

租住开发区公租房的,应提供单位与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及个人与单位签署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大兴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就学证明等。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1.截至2020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连续持有大兴区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且居住证明在有效期内。要求在开发区居住已满三年。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在开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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