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一、入学年龄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程序
1.5月6日至审核日之前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区级注册预约系统”进行审核预约,并打印预约单。其父(或母)按照预约时间,持预约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西里4号)进行审核注册,注册后自行填写详细信息。待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审核时间:5月12日。
2.第一批入学(民办学校)
(1)6月3日9:00——6月6日16: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小学入学第一批志愿填报”填报志愿。
(2)6月10日前对派位结果在“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工作。
3.第二批入学(公办学校)
(1)6月13日9:00——6月21日16:00,上网填报志愿。
(2)7月初,登录系统查询分配结果。
三、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全家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四、重要提示
1.儿童父母需按照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材料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并在每个时间段完成相关事项,过时将会影响儿童正常入学。(“居住地详细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填写到房号)
2.第一批入学(民办学校)儿童可自愿选择入读民办学校,有关事项请在志愿填报前咨询学校。
3.第二批入学(公办学校)
(1)5月28日后,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其父母可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查询审核学校及审核要求。
(2)6月13日——6月21日,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其父母需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已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或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入学片区和单一对应学校一经学校网上确定将无法撤销。
(3)6月21日16:00后,填报了志愿的儿童将无法撤销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4)填报志愿时,如果选择了服从分配,在志愿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计算机将按照本片区学校、跨片区学校的顺序随机分配,家长要依据家庭实际住址合理选择跨片区的顺序;如果选择了不服从分配,在志愿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计算机不再分配其他学校。
(5)儿童父母如未按时到校审核,待计算机分配完毕后,其父母可向区教委提出就学申请,由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儿童父母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5.教委咨询、审核地点:望园西里4号。咨询人、办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6.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咨询人、办理人需佩戴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特别提示:咨询人、办理人需通过“北京健康宝”进行防疫健康信息查验。对持有“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指定地点,办理咨询、审核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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