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兴区瀛海镇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审核登记解读
时间:2020-05-08 11:45来源:互联网 作者:柠檬 点击:
根据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瀛海镇2020年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审核登记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瀛海镇2020年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审核登记工作方案。

 
一、审核要求
(一)登记范围
1.审核申请人资格范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瀛海镇域内购房的;或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在瀛海镇域内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在镇域企业工作的。
 
2.入学服务区域
(1)南海家园一至七里、鹿海园五里(不含公租房)、瀛海家园一里二里、永旭家园、兴海园、玉璟园、三槐家园、紫宸院、一合相、兴悦家园、瀛海朗苑、瀛海府。
(2)鹿海园五里公租房、金茂悦、金茂逸墅、金茂府、金域东郡、海梓嘉园,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核。
 
3.适龄儿童范围
即将于2020年9月升入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二)安置顺序
1.审核申请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的非京籍适龄儿童;
2.审核申请人在入学服务区域范围内租住房屋的非京籍适龄儿童。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用工单位为职工办理的社保证及《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打印原件(连续36个月以上)。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纳税税票。说明: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均在镇域内,且注册时间36个月以上,变更负责人的须36个月以上。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企业纳税税票。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占股比例应大于30%)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说明: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均在镇域内,且注册时间36个月以上,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的须36个月以上。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审核标准
在瀛海镇实际住所居住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为准)。加强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非70年产权的房屋不予登记;非夫妻关系的购房者,对一个房屋进行产权分割的,只按照主产权人进行登记,产权人各占一半的不予登记。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需在瀛海镇连续居住至今满36个月,并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最近连续36个月);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镇流管办出具的房产税票据原件(最近连续36个月)。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无房产证农民房的《租赁合同》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公租房、军产房房产。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应提供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说明,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大兴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有需求家长可到瀛海镇教委办领取)。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1.截至2020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瀛海镇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在瀛海镇实际住所居住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三、工作流程
1.本年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家长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后,进行线上联审,现场审核需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络预约,请按预约时间持预约单及材料到居住地指定的审核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2.5月6日至31日,家长须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基础信息。
3.5月18日至22日,审核申请人持预约单和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4.咨询审核地点:
(1)瀛海镇成人学校一层
(2)鹿海园五里公租房、金茂悦、金茂逸墅、金茂府、金域东郡、海梓嘉园审核申请人按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规定的审核时间到博兴街道办事处(地址:博兴八路22号)进行审核。办事处咨询电话:67887651
 
5.瀛海镇教委办咨询预约电话:69278777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杜绝一切干扰,保证审核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审核标准的宣传,让学生家长掌握市、区、镇审核入学的政策。
3. 本方案自2020年4月30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瀛海镇教委办所有。
 
 
相关书籍推荐:
 
2020年大兴区瀛海镇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审核登记工作方案及解读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

分享到: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匿名评论?也可先注册登录,或选择快捷登录: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