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尤其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为了孩子能够接受更加良好的教育,很多家长选择把孩子送入上海公办小学就读,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上海有需要的家长可以了解下哦!
根据市教委及区教育局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操作细则。
一、招生入学对象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 年 9 月 1 日—2014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招办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招办提出入学申请。
二、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安排入学。
三、招生计划
按照我校的教学规模,今年拟招6个教学班,人数不超过270人。
四、入学条件及安排方式
1.“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学生: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 2020 年 4 月 23 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 8 月 10 日。如果新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在同等条件下按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 2020 年 4 月 23 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 8 月 10 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居住地有相应房产证的(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 2020年 4 月 23 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 8 月 10 日。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5.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须是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6.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 4 月 23 日。
7.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不含补缴)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0 年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由区招办统筹安排。
8.残疾儿童、少年: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可直接到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浦东新区辅读学校、浦东新区致立学校或浦东新区观澜小学、浦东新区高行小学、浦东新区新场实验小学、浦东新区书院小学、上海市宣桥学校开设的特教班申请入学。
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学的学生,由招办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信息公开
3 月 20 日,公办学校招生区域等相关信息在浦东教育体育网站“招生考试”栏公示(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
六、入学信息登记
小学阶段招生入学信息登记。4 月 8 日—4 月 23 日,适龄儿童由家长通过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 月 23 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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