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东城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一、办理对象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东城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办理流程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东城区”端口,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信息。
(二)注册后,适龄儿童父(或母)凭信息采集编号于2020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东城区义务教育服务系统”上传相关证明证件等材料,系统将在3-5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三)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父(或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按照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间和要求完成入学。未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64222788
四、需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或原件照片)
(一)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上传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本人页
(注:①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②如适龄儿童全家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分别上传首页及本人页)
2.关系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租住房屋的需上传:
①合法、有效、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③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有住房的需上传: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二)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在东城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上传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本人页
(注:①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②如适龄儿童全家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分别上传首页及本人页)
2.关系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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