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市浦口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9-05-08 19:24来源:南京市浦口区教育 作者:沐言妈 点击: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019年南京市浦口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要求,确保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政策执行到位。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同时按照两个“不低于”(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原则,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要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面谈方式、时间节点、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区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及时制止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原则上在浦口区域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对本区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积极推进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小学和初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
 
三、从严控制管理,严格规范各种特殊类型
招生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浦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2019年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市教.育.局文件执行,该校的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区域内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五、加强过程监管,建立招生入学预警制度和招生信息平台区内各校要加强对本学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报告,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综合施策,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已经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要确保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为大力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各公办学校要适时公布招生入学政策、学区范围与报名情况、招生时序等,民办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招生秩序。2019年,民办小学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招生,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选报2所民办小学。同时,小学毕业生也通过小升初网络平台选择对应的公办初中进行升学报名。
 
六、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
 
区内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主.管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健全监管机制,落实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督导室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今年督导的重要任务,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责任督学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八、争取社会支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
 
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各校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招生风险评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充分、深入、细致宣传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农村地区学校,还要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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