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市玄武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9-05-08 15:28来源:南京玄武区教育局 作者:沐言妈 点击: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2019年南京市玄武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我区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9年我区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落实法定责任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保障教育公平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二、招生办法
 
(一)入学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二)公办初中
 
1. 入学条件。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三者一致,方可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入学。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也可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就读:
 
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④适龄儿童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且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在我区服役部队房屋并实际居住的。
 
(2)特殊情况:
 
①拆迁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入学。
 
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拆迁证明材料。在区内小学就读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所在小学;在区外就读的,按要求报送至区教育局小升初办公室审核。
 
已安置或购买新房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区内小学就读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所在小学;在区外就读的,按要求报送至区教育局小升初办公室审核。新房在玄武区的,在新房施教区初中就读;新房在外区的,由新房所在区安排入学。
 
安置或购买的房屋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安置或购买的房屋所在区安排入学。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与审核方式与上同。
 
②买二手房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入学。
 
原则上,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初中招生报名的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在施教区所在初中三年内只享有一次初中义务教育权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③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的。
 
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未按要求及时报名的;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上报;在区外小学就读的,在区教育局小升初办公室登记。
 
(3)户籍审核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2. 特长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相关初中学校可按规定招收体艺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工作。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继续压缩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3. 空余学额电脑派位。今年继续推行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区教育局根据初中招生计划及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等情况,确定并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初中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区内1所实行空余学额电脑派位的初中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派位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等额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派位计划数的,实行全额录取。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参加电脑派位。
 
4. 特殊儿童入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区域内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5. 政策照顾对象。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玄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政策照顾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6.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法定监护人)来宁居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学籍在我区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均连续满一年以上(至2019年5月31日止),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玄武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3)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三)民办初中
 
依法支持民办初中规范办学。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同步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9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2:8。民办初中的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四)日程安排
 
5月6日前,公布《玄武区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5月8日至22日,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组织学生报名。
 
5月24日前,公布区内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民办初中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5月25日至6月20日,审核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入学资格,民办初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6月9日至10日,小学应届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玄武外国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
 
6月23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12日至13日,学籍在我区且未经审定的、符合政策条件的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教育局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初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阳光运行,接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执行纪律
 
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争取社会支持
 
各初中要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区入学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四)落实责任追究
 
各初中要切实承担起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政策,对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要求予以处理。
 
四、本办法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4550373
 
招生监督电话:84550372
 
招生咨询邮箱:xwqjyj84550373@163.com
 
玄武区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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