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孩子被就近安排在我校,并持有对口我校的“告知书”,请于5月21日上午:9:00~11:00至我校教导处黄老师处审核登记,并请您按照以下类别带好相关材料。
一、户口对口,即您孩子的户口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请带好告知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产对口,即您孩子或家长的房产证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请带好告知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父母姓名,还需要能证明父子、母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户口本、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另外,还需要按照以下分类带好相关材料:
(1)学生为本市常住户籍的,请同时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学生为外省市户籍的,请同时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请同时携带居住证原、复印件。
(4)学生为外籍但有华侨子女就读证明的,请同时携带华侨子女就读证明原件。
(5)学生为外籍但学生本人持有“B”类引进人才居住证的,请同时携带“B”证原件、复印件。
(6)学生为外籍(除以上2种情况),请带好学生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为台胞或港澳永久居民的,请同时携带台胞证或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原、复印件。
注:学生不用前来。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