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鸡萝丝去散步》
这是一本绝对会让幼儿笑得前仰后合的图画书。
哈哈,母鸡萝丝悠然自得地去散步了。兜了好大一个圈子,它又悠然自得地回来了。可这位乡下傻大姐完全不知道,它身后已经闹翻天了……
这是一个追逐的故事(尽管被追逐的对象不知道身后有一只饥肠辘辘的狐狸),是一个在走动中完成的故事。如果比喻成电影的镜头,这应该是一个一气呵成的长长的运动镜头。佩特·哈群斯为这个故事精心设计了一座移动的舞台,她不单选用了20.3×25.5cm的横长画面,而且除了最后萝丝归家的一页是单页之外,全部是对开跨页——十三个对开跨页,十三个左右合二为一的横长的场景,带领我们跟随萝丝女士在乡间小道上完成了一次死里逃生的散步。
不仅仅是拉长了画面,给人一种连贯的、一切都是在散步中发生的奇妙感觉,萝丝和狐狸一前一后处于同一个画面,还增加了一种可笑的对比。一个迈着碎步神闲气定,一个张牙舞爪却又总是丑态百出,哑剧的喜剧效果一下就出来了。
佩特·哈群斯把萝丝画得装饰味儿极浓,既像剪纸,又像刺绣或是毛衣上的图案,萝丝的头、翅膀及尾巴是黄色的,身体是朱红色的,还用黑笔在翅膀和尾巴上画上了羽毛状的花纹,在身体上画上了点点。至于那只倒霉蛋儿狐狸,她并没有因为它是一个丑角而丑化它,相反还把它美化了,画得妖魅无比,一对尖耳朵的轮廓和腿是深褐色的,耳朵和肚子是白色的,身体及长长的大尾巴则是橘黄色的,上面布满了由复杂的圆点、线条和黑三角组成的装饰性图案,就像一个美丽的狐妖。不只是鸡和狐狸,连后面的树、农家、风车等背景也都画得像装饰画一样。她画这本书时才是一个26岁的新人,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胆的实验,不过,咿呀学语的幼儿却接受了这种变形的画法。
佩特·哈群斯真是画活了那只狐狸,你看它的身形,一会儿紧弓,一会儿甩到了天上,一会儿又一个倒栽葱。再看它的表情,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把它的狡猾与贪婪全都写在了脸上……与狐狸相比,只能用“呆若木鸡”这个词来形容萝丝了,它从头至尾都保持着一个姿势,永远半闭着眼睛,永远那么不紧不慢地走着。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不知大祸临头的萝丝,才让整个故事变得好笑起来。
我还喜欢这本书的色彩。《纽约时报》的一篇书评说这是一出洒满阳光……的喜剧,是的,是夕阳光,我头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那暖如夕阳的颜色迷住了。橘黄、橄榄绿以及朱红,都被完美和谐地统一在一种偏黄的暖色调之中了,佩特·哈群斯自己也曾经说过,她最喜欢的颜色是黄色。
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注意到了,就是在这本图画书正文的十四个画面里,只有32个英文单词:“across the yard”、“around the pond”……而且这些文字只是说明萝丝穿过院子、绕过池塘……一句话,只是对于萝丝散步的一种描述。至于那只跟在萝丝身后上蹿下跳的狐狸,只字未提。所以有人说这本《母鸡萝丝去散步》实际上包括了两个故事,一个是用文字讲的萝丝散步的平淡无奇的故事,还有一个是用图画讲的狐狸追逐猎物的迭宕起伏的故事。所以约翰·洛威·汤森在《英语儿童文学史纲》里才会说:经典之作《母鸡萝丝去散步》叙述的重点是隐藏在文字背后的事实。
是的,这是一本纯粹用图画来讲故事的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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