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
1、对于本区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的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3、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4、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上海原静安区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再在区县范围内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如对口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容纳数可由电脑派位等方法统筹安排。
【上海闸北区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
本市户籍
区教育局按照“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当报名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数时,根据同住情况、购房时间和居住年限等,由区教育局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录取学生:
(1)居住地与房屋产权证(学生本人及父母)地址一致的;
(2)居住在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
(3)居住在旁系亲属处的;
(4)居住在租赁房产处的;
(5)其他情况。
随迁子女
根据“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各街道、镇的教育资源及生源分布情况,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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