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6幼升小已经在备战中,等年后又将是一场火热的择校风波。在2016年幼升小政策下了前,各位家长不妨参考往年的一些学校信息,做好准备。
本文是爱贝亲子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15年上海各区县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仅供参考!
【上海徐汇区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3.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以进入公办小学为主,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上海浦东新区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
本区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人户分离
因动迁原因,户籍暂没有迁移到新地址,如果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上的安置地址对口入学(租赁房屋地址作统筹安排)。
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学的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有户籍同时有对应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本市外区县户籍人户分离学生,需在居住地就读,视学校招生情况,作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
学生父或母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有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可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无房产证,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待区域内有户籍、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学生本人须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同时学生父或母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学生父或母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具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以上证件的居住地地址必须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安排入学时,根据学校的生源情况作统筹安排。
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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