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学的发展,产前检查的内容更加充实,产前检查开始的时间也提前到孕3个月。正常情况下,整个孕期孕妇要做9-13次产前检查。孕36周后,由于孕妇和胎儿的变化都非常大,容易出现异常,需要每周检查一次。
产前检查的项目有:
1. 了解病史。第一次的产前检查,医生需要了解孕妇的月经史,本次妊娠情况,以往病史及生育史、遗传病史和家族史等。
2. 产科检查。测量骨盆、宫底、腹围及检查胎位、胎心、盆腔等。
3. 体格检查。检查孕妇的身高、体重、血压、营养状况及心、肝、肺、肾、脾、甲状腺等重要器官及腺体。
4.推算预产期。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推算预产期,如按妊娠早期妇科检查时的子宫大小来推算,或者按B超检查结果来推算,结果较为可靠。
5. 实验室检查。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血型、B超等检查,必要时还要测定血小板、出凝血时间、凝血酶原、血纤维蛋白原等。现在有些单位还要进行弓形体、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等筛查。
6. 特殊检查。B超检查有特殊情况时,要做各种胎盘功能测定、胎儿生物物理监护等。此外,孕妇对怀孕期间出现的一些症状应予以及时处理,并学习卫生指导,从而正确认识妊娠和分娩,消除顾虑,从而预防妊娠并发症的发生。
总之,孕妇定期产前检查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保障孕妇、胎儿健康和安全分娩的必要措施,要贯彻预防为主。此外,由于产前检查的内容多,涉及面广,孕妇最好到医疗条件好、水平、设备齐全的医院妇产科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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