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庭会收养弃婴儿,在南京收养弃婴儿是需要办理一些相关证件的,看看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吧。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办理材料
(一)向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儿的,提交父母的结婚证、器婴儿的收养证;
(二)若向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还需婴儿的户籍证明;
(三)报农业户口的还需落户村同意证明。
三、受理机构
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四、办理时限
条件满足、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五、办理费用
本事项不收费。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