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南京本地或外地人对在 南京如何办理婴儿出生登记证不是很了解,下面是一些办理婴儿登记证需要的材料和流程给大家参考看看。
婴儿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办理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二)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三)婴儿父母的《户口簿》;
(四)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四、受理机构
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五、办理时限
条件满足、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六、办理费用
本事项不收费。
婴儿出生登记(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办理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四、受理机构
婴儿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五、办理时限
条件满足、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六、办理费用
本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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