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集中办理公告单(无本区户籍)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必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携带幼儿前往规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一、幼儿出生日期:2013、9、1—2014、8、31 二、相关材料: 类型  |  
办理入园相关材料  
 |   
 
 
 
沪 籍 适 龄 幼 儿  
 |  
1、持有2017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  
1、房产证  
 |  
 
 
 
 
全家户口簿原件、儿童本人出生证、预防接种卡  
 
 |   
2、持有2017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  
1、集体户口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非群租情况)  
 
 |   
3、持有2017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为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幼儿。  
 |  
1、经适房、廉租房、动拆迁的相关证明  
 
 |   
 
 
非 沪 籍 适 龄 幼 儿  
 |  
1、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房产证。  
 |  
1、通行证或护照 2、户籍证明或房产证  
 |   
2、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  
1、《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 分通知书》(淞沪路 人才广场办理) 3、本区房屋租赁合同 证明(非群租情况) 4、儿童本人临时居住证  
 |   
3、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  
1、《上海市居住证》 2、《本地段房产证》 (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3、儿童本人临时居住证  
 |  
 说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幼儿也可选择到民办园、集办托儿所自主报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幼儿只能参加民办园、集办托儿所的补充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1日;幼儿园有余额则按序录取,无余额则不接受报名。  
 
 
三、集中办理时间: 沪籍适龄幼儿:5月13日——5月14日(8:30——16:30) 时  间  |  
街   道  
 |  
    备注  
 |   
5月13日8:30—11:30  
 |  
殷行、五角场镇、新江湾城、长白、  
 |  
 
 
 |   
5月13日13:30—16:30  
 |  
定海、江浦、五角场、四平  
 |  
 
 
 |   
5月14日8:30—11:30  
 |  
平凉、延吉、控江、大桥  
 |  
 
 
 |   
5月14日13:30—16:30  
 |  
所有街道  
 |  
补充办理  
 |  
  
 
非沪籍适龄幼儿:5月15日——5月20日(13:30——16:30) 时  间  |  
街   道  
 |  
    备注  
 |   
5月15日  
 |  
四平、大桥、平凉  
 |  
 
 
 |   
5月16日  
 |  
长白、延吉、控江  
 |  
 
 
 |   
5月17日  
 |  
定海、江浦、五角场  
 |  
 
 
 |   
5月18日  
 |  
殷行、五角场镇、新江湾城  
 |  
 
 
 |   
5月19日—5月20日  
 |  
所有街道  
 |  
  补充办理  
 |  
  
 
说    明: 1、集中办理入园请根据居住地对应的街道,在规定日期前去办理,办理不分时间先后,材料审核后将全区统筹安排。 2、5月21日报名结束,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报名,逾期2018年2月办理转园。(转园相关事宜另见杨浦教育网) 四、办理地点:抚顺路393弄11号(苏家屯路鞍山四村第一小区进) 五、咨询电话:教育局学前科65017733转5565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