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集中办理公告单(无本区户籍)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必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携带幼儿前往规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一、幼儿出生日期:2013、9、1—2014、8、31 二、相关材料: 类型 |
办理入园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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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 籍 适 龄 幼 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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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2017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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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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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户口簿原件、儿童本人出生证、预防接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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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2017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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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户口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非群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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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2017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为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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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适房、廉租房、动拆迁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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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沪 籍 适 龄 幼 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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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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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行证或护照 2、户籍证明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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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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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 分通知书》(淞沪路 人才广场办理) 3、本区房屋租赁合同 证明(非群租情况) 4、儿童本人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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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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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居住证》 2、《本地段房产证》 (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3、儿童本人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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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幼儿也可选择到民办园、集办托儿所自主报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幼儿只能参加民办园、集办托儿所的补充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1日;幼儿园有余额则按序录取,无余额则不接受报名。
三、集中办理时间: 沪籍适龄幼儿:5月13日——5月14日(8:30——16:30) 时 间 |
街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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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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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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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行、五角场镇、新江湾城、长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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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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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江浦、五角场、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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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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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延吉、控江、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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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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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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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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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沪籍适龄幼儿:5月15日——5月20日(13:30——16:30) 时 间 |
街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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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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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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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大桥、平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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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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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延吉、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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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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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江浦、五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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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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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行、五角场镇、新江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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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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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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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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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集中办理入园请根据居住地对应的街道,在规定日期前去办理,办理不分时间先后,材料审核后将全区统筹安排。 2、5月21日报名结束,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报名,逾期2018年2月办理转园。(转园相关事宜另见杨浦教育网) 四、办理地点:抚顺路393弄11号(苏家屯路鞍山四村第一小区进) 五、咨询电话:教育局学前科65017733转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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