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angjun 于 2012-4-24 10:49 编辑
推荐办法 根据“指导思想”制定2012年文来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办法: 1、推荐对象及《推优标准》: 推荐对象必须是符合本区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的基本条件(即德、智、体、美四个一级指标均为优良);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一模)、第二学期期中(二模)两次考试平均名次进入年级前三分之一。 满足以上条件后,按以下顺序推荐: ①九年级获市“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者。 ②九年级获区“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者。 ③初中阶段获市“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者。 ④初中阶段连续两次获区“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 ⑤初中阶段获一次区“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 ⑥初中阶段特别是九年级阶段积极参加市、区各级竞赛和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或高度评价者。如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上海市古诗文大赛、上海市作文大赛、上海市“新知杯”数学竞赛、上海市英文报杯英文竞赛、上海市“大同杯”物理竞赛、“天原杯”化学竞赛、上海市时政大赛……等。 ⑦初中阶段特别是九年级阶段获得校“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者。
学校根据以上《推优标准》依次排序,产生2012年学校推荐初中毕业生名单。 2、推荐程序及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局下达的名额(42名),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按规范、民主、公正的程序确定本校推荐生名单。 13班、14班学生回原班级参加推优。 具体操作方法: A.每班民主推出符合条件的学生5人,严格按照《推优标准》中①—⑦排序。每位候选人需要提供竞赛获奖列表(请按照规定的表格形式填写,一式两份)和证书原件。 B.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每班前两位候选人为市推优学生。 C.每班推出的第3、4、5位候选人由学校“领导小组”按照《推优标准》统一排序,前18位候选人为市推优学生。 D.根据以上要求,规范的流程为: 由班级师生民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校园网同时进行公示)→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班主任要保证推荐过程与推荐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上海市文来中学(初中部)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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