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相关问题解答(补充问答一) 1、提交“三证”或“四证”等申请材料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答:一律以幼儿户口所在地作为评判标准: (1)南京户口(含集体户口及各郊县户口)的幼儿,提交“三证”材料,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 (2)非南京户口的幼儿,提交“四证”材料,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暂住证、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父母均系南京户口或一方系南京户口的,可提交南京市户口簿替代暂住证,其它要求同外来务工)。
2、申请幼儿助学券,谁是申请人? 答:必须由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并确认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对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上的签字有何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幼儿的父母为其法定监护人,由父母中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供全部所需的“三证”或“四证”,由该监护人手工填写申请表并在打印好的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父母不得混合提交一套证明材料申请,例如:不得出现提交父亲的暂住证,而提交母亲务工证明的情形。 符合申领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因故无法提交申请助学券签名的,可由他人代为申请签字,但提交的“三证”或“四证”仍应为法定监护人的材料,且需提供委托书、签字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应将签字人信息录入网络系统(委托书格式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例如:幼儿、父亲、母亲均为南京户口,父亲母亲常驻国外,幼儿随爷爷在南京居住,可由爷爷代为申请。应提供“三证”,此外,还应提供幼儿父亲(或母亲)的委托书、爷爷的有效身份证件,由爷爷在申请表上签字。幼儿园应在系统中录入父亲(或母亲)、爷爷的相关信息。
4、哪些幼儿不能申请助学券? 答:(1)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备证件(证明)的幼儿; (2)无户口或不能提供身份证号的幼儿; (3)外国籍(含外国籍华裔)幼儿(国家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非南京户口的幼儿,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均不在本市工作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幼儿。
5、证明材料中户口簿中需要提供的是哪些材料? 答:户口簿中需要提供的是首页(即印有江苏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和盖有户口登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幼儿所在页,首页中户号与幼儿页的户号应该相同,如果二者户号不一致,请去户口登记派出所更正为一致。
6、幼儿为南京集体户口的,该如何提供申请材料? 答:幼儿为南京集体户口的属于南京户口,应按规定提供“三证”。 其中幼儿的户籍证明材料应提供幼儿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7、幼儿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时,还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幼儿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时除提供幼儿户口簿外还应提交父母户口簿中盖有首页(公安局章的一页)和提供材料的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 同时,其提交的相关资料应能反映申请人(监护人)与幼儿间的相互关系。
8、户口簿上幼儿的姓名与出生证上的姓名、独生子女证上的姓名不一致该怎么办? 答:如果“三证”中幼儿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完全一致,仅幼儿姓名一项不一致时,以户口簿上幼儿的姓名为准,申请幼儿助学券。
9、非南京户口的幼儿,对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所持的暂住证有何要求? 答:非南京户口的幼儿,若其父母均为外地户口的,则提交申请的监护人应持有满两年的本市暂住证;若父母中有南京户口并以此监护人名义提供申请材料的,可用南京市户口簿替代暂住证(南京户口应满两年,其它要求同外来务工)。 若上述暂住证或南京户口未满两年的,可提供近两年的纳税证明、满两年的南京房产证或两年以上本市稳定的工作证明等材料来认定其在南京居住满两年。(以上时间均截止到申请当年的8月31日) 暂住证系中途换证的,也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开据暂住人口登记时间证明。
10、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哪些? 答: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租赁摊位合同、运输证、营运证、社区用工证明、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例如幼儿父母在外地公司驻南京分公司工作,合同与总公司签订,社保和纳税在外地缴纳,需提供劳动合同,由单位开具其在南京分公司工作的证明(注明公司联系电话)和公司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例如幼儿父母为公司的出资人、合伙人,但工商营业执照上未写其名字的,需要出示其持有的股东出资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等。 (如有劳动用工、社保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电话:12333。)
1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件(证明)有哪些? 答: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证明。 2、符合生育政策,经过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可凭《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作为证明。 3、若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可凭孩子父母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村)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至孩子户籍所在地街道(镇)计生办审核并加盖公章。 例如:某本市家庭符合生二胎的政策,在申请第二胎准生证时,头胎独生子女证被收回。则头胎的幼儿在申请幼儿助学券时,应持有街道(镇)计生办加盖公章的“符合计划生育”的计生证明。 (各区县计生部门咨询电话号码附后。)
12、独生子女证上无编号怎么办? 答:在助学券申请表的“计生证明”一栏中注明“其他”即可。
13、领养的幼儿没有出生证怎么办? 答:领养的幼儿不能提供出生证的,应提交《收养登记证》。填写助学券申请表时,在出生证的一栏中,填入《收养登记证》的号码。 (各区县民政部门咨询电话号码附后。)
14、因特殊情况出生后未领出生证的,怎么办? 答:因特殊情况未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办证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区县卫生部门。 (各区县卫生部门咨询电话号码附后。)
15、已领取的出生证遗失了,如何补办? 答:由幼儿监护人填写《南京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向幼儿户籍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提交相关材料,经区县卫生局核实情况盖章后,由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补发(周一全天)。 在短时间内确实无法补办出生证的,可申请由接产医院为幼儿出具加盖医院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替代出生证。
16、港澳台幼儿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港澳台的幼儿申请幼儿助学券时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及其复印件: (1)港澳台幼儿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 (2)幼儿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系南京户口的,应提供南京市户口簿;非南京市户口的,应提供暂住证;系港澳台人员的,应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等。 (3)幼儿监护人在本市稳定的务工证明。 (4)在南京居住两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取得南京市户口满两年、取得本市暂住证满两年、其它能够证明在南京居住两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5)能反映申请人(监护人)与幼儿之间相互关系(父子、母子)的有关证明。 港澳台幼儿的父母(监护人)均不在本市工作的,不享受幼儿助学券。
17、非本市户籍的幼儿,其父(母)亲系在南京服役的现役军人(含武警)的,如要以军人身份申请幼儿助学券,该如何提供材料? 答:非本市的幼儿应提交:幼儿户口簿、申请人所持有的独生子女证(或其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父(母)亲所在的驻南京部队的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如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监护人不能提供现役军人有效证件的,应由其所在部队干部部门出据证明(应注明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长姓名、家长与幼儿的关系、家长的工作单位及地址、是否服现役、部队联系方式)。 例如:某幼儿及母亲是外地户口,父亲在南京某部队服现役。如以其父亲名义申请,则需要提供幼儿的户口簿、父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父亲的军人证件或部队出具的证明。
备注: 1、本解答各区县原则上应参照执行; 2、凡本解答与本区县现行政策不一致的,请与本区县有关部门会商,并将会商结果上报我局初教处; 3、其它未尽事宜,请各区县于 日前报我局初教处,与我局会商后确定。 4、本答复口径与前期问题答复口径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复口径为准。 计生部门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口计生委:83601770 雨花台区人口计生局:52883347 玄武区人口计生局:83682392 栖霞区人口计生局:85567924 白下区人口计生局:84556258 江宁区人口计生局:52284336、52286566 秦淮区人口计生局:52651263 浦口区人口计生局:58885631、58882183 建邺区人口计生局:87778378 六合区人口计生局:57110971 鼓楼区人口计生局:83246653 溧水县人口计生局:57213247 下关区人口计生局:58591353 高淳县人口计生局:57311036
民政部门咨询电话 玄武区:84701931 白下区:84556140 秦淮区:52611171 建邺区:86666255 鼓楼区:84702913 下关区:58591806 雨花台区:52423985 栖霞区:85316318 浦口区:58287857 六合区:57127522、57044849 江宁区:52195506 溧水县:57218913 高淳县:57311247
卫生部门咨询电话 玄武区妇幼保健所:84801638 鼓楼区卫生局:83230077 白下区妇幼保健所:84406006-6603 秦淮区卫生局:52651355 建邺区卫生局:87778040 下关区妇幼保健所:58932061 栖霞区卫生局:85664197 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52453543 江宁区妇幼保健所:52281381 浦口区妇幼保健所:58882264、58183876 六合区妇幼保健一所:57477500 六合区妇幼保健二所:57023213 高淳县妇幼保健所:68597375 溧水县卫生局:57428980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 玄武区教育局: 84550136 白下区教育局: 84501772 秦淮区教育局: 52205864 建邺区教育局: 87778236 鼓楼区教育局: 83230203 下关区教育局: 58591685 雨花台区教育局: 52883589 栖霞区教育局: 85570461 浦口区教育局: 58187309 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57737232 江宁区教育局: 52196408 六合区教育局: 57110256 溧水县教育局: 57213267 高淳县教育局: 57338659 今天老师又找我谈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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