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录取 1.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如何进行?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分为两类: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公示等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上填报“提前招生录取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学校有高中学校和中职校两类学校;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报考区(县)招考机构或学校指导下,参考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的招生学校及专业,在纸质的志愿表上进行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具有中招报名资格,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2.不同录取批次的录取程序是怎样的? (1)提前招生录取批次: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推荐、自荐录取及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和自荐生录取;(2)统一招生录取批次:含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录取时,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的顺序进行。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中,由于推荐生与自荐生是两类不同的对象,所以投档录取同时进行,不分先后;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批次中由于报考考生有重复,所以投档录取顺序依次为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录取。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根据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的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首先对提前招生录取批次中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然后根据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的总分,下同)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中高职贯通志愿、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如有考生未被以上志愿录取,则可自主选择是否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从哪些渠道可以查询招生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考生及家长可通过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考生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亦可查阅报考区(县)发放的招生计划书;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计划也可查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1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和中高职教育贯通招生报考指南》。
4.跨区(县)报考的应届生怎样填报志愿?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在考生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和要求填报志愿。
5.高中推荐生的推荐程序是怎样的? (1)初中学校依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制定并公布推荐名额、推荐方案、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2)被推荐的学生必须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是本市初中学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 三学生,而且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3)学校领导小组依据程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名单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学生 填写《2013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和《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班主任和校长分别在《综合素质评价表》上填写班级推荐意见和学校推荐意见后,由学校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区(县)招考机构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6.高中自荐生的自荐程序是怎样的? (1)初中学校依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制定并公布自荐方案、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2)参加自荐报名的学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含返沪生),且非推荐生。 (3)学校领导小组依据程序,确定自荐学生名单,名单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学生 填写《2013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自荐生信息表》。信息表可从“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或向初中就读学校领取(返沪生也可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领取),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进行审核盖章,由学校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区(县)招考机构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7.学生是否可以同时参加自荐和推荐? 不能。学生只能在推荐和自荐两个类别中选择其中一项。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应结合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慎重考虑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8.推荐生怎样填报推荐志愿? 凡获得推荐资格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根据分配到就读区(县)的“推荐生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2013年5月12日9:00至14日12:00)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应仔细阅读“2013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批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该内容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填报时,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志愿有先后。 若没有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学生还可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学校是在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后还有招生余额的学校。
9.自荐生怎样填报自荐志愿? 凡获得自荐资格的应届初三学生(含返沪生),可根据市、区(县)招考机构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2013年5月12日9:00至14日12:00)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志愿平行,不分先后,所填志愿学校选拔平行进行。同时,学生个人需制作自己的自荐申请材料,按照志愿高中学校所公示的“自荐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寄送到学校。高中学校提前批招生方案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学校网站查询。
10.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严格执行计划。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填报本校志愿的学生数,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2)尊重学生志愿。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学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可对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如数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招收第二志愿推荐生阶段。如推荐生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在网上填报了征求志愿,则由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学校继续录取。经过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招生学校在面试过程中若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查处。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招生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本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在预录取的过程中,按照“推荐生招生办法”确定的时间、标准、方法、要求开展推荐生的预录取工作。高中学校会在审核初中学校提供的推荐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校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高中学校综合评价中的表现,全面考量,经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应按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知情,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学生所填报的《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1.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自荐生招生计划不分区(县),按照公示的计划数在全市范围择优预录取。 (2)重视学生自荐材料。高中学校一般会对自荐生事先递交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选择部分自荐生进入到面试及综合考核阶段。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学校通过面试等综合考核,全面衡量考察学生素质,优先选择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基础好,学有特长、具有创新潜质的自荐生。各有关高中学校对自荐生的择优预录取标准主要依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有关要求通过自荐生招生方案事先公示。 (4)预录取学生须网上签约。高中学校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后,会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网上签约。考生凭本人考生登记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网上签约系统进行签约,一旦与某所学校进行签约后,则无法与其它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样,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考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学生所填报的《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2.为什么网上报名的密码对参加提前批招生的考生是十分重要的? 因为这个密码既是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钥匙,也是预录取的自荐生与高中学校网上签约时使用的密码,若密码有误,则无法签约。同时,用该密码还可以查询自己在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预录取结果。因此,考生必须牢记在网上报名时的密码,严防泄露。如遇密码遗忘或泄露,请及时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13.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需要参加中考吗?其中考成绩对正式录取有何影响? 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即中考),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预录取考生的录取总分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14.被高中学校预录取或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招生录取程序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的顺序进行。招生部门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录取”过程中被录取(或预录取,下同),不得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若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15.中职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报名、面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资格条件: 通过本市2013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的考生;符合行业对相关人员身高、视力以及其他体检要求;在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限定的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2)面试: 在招生学校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及招生学校规定的其他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面试。面试科目、时间、要求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201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和中高职贯通教育模式招生报考指南》、招生学校网站等查询。面试完成后,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原则确定面试合格名单并告知考生。 (3)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招生学校面试合格通知单后,应根据本人学业成绩以及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情况等综合考虑,选择报考相关学校。 航空服务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本人的考生登记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考生在登录后需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新密码。 (4)现场确认: 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到填报的提前批志愿中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自己所填报的提前批志愿,只对网上志愿进行确认,不修改志愿。 (5)招生录取: 考生在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投档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录取。 考生被中职校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后,其后面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未被录取的考生则进入下一批次志愿的招生录取程序。
16.中职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面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资格条件: 通过本市2013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的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2)专业考试: 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报名时间,考生凭《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及招生学校规定的其他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科目、要求等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201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和中高职贯通教育模式招生报考指南》、招生学校网站等查询。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原则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并告知考生。 (3)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招生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应根据本人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考试成绩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艺术类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本人的考生登记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考生在登录后需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新密码。 (4)现场确认: 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到填报的提前批志愿中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自己所填报的提前批志愿,只对网上志愿进行确认,不修改志愿。 (5)招生录取: 考生在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招生计划,语文、数学、外语总分(含加分)加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按招生学校预先公示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以及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17.中职学校自荐生面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资格条件: 通过本市2013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的考生;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的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对中等职业教育有正确认识,对学习职业技能有一定兴趣,动手能力较强的考生。 (2)面试: 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报名时间,考生凭《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面试。自荐生最多只能选择5所学校参加面试。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原则确定面试合格名单并告知考生。 (3)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面试合格通知单后,应根据本人学业成绩以及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情况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自荐生只能填报三个志愿,考生可在面试合格的五所学校中选择三所学校填报,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本人的考生登记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考生在登录后需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新密码。 (4)现场确认: 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到填报的提前批志愿中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自己所填报的提前批志愿,只对网上志愿进行确认,不修改志愿。 (5)招生录取: 考生在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录取总分和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其他志愿中择优录取。
18.填报中职学校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为什么要进行志愿填报确认? 考生当场确认自己所填报的所有志愿,首先是有利于保障学生的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其次是再次提醒考生,一旦被提前招生录取,其后面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
19.被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或专业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招生录取程序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的顺序进行。招生部门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是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来进行录取的。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录取”过程中被录取,其后填报的所有志愿自然失效;若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20.不填报“提前招生录取”批次志愿对考生有什么影响?如果填报后未被录取,是否会影响之后志愿的录取? 不影响。考生未填报高中或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批次志愿或者填报后未被录取,不会影响考生之后志愿的录取,按程序,考生可继续参加统一招生批次的招生录取。
21.《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有哪些志愿栏目及招生学校? 《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栏目设置:第一栏是“零志愿”,填报范围限于在考生报考区(县)进行跨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久隆模范中学;第二栏是“名额分配志愿”,填报范围限于在考生就读学校有招生名额的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第三栏是“中高职贯通志愿”,填报范围限于开展中高职贯通试点的学校,考生应是本市户籍;第四栏是一至十五志愿,招生学校范围较广,如本区(县)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区(县)重点高中)、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外区(县)在本区(县)招生的各类高中及中职校等。招生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由区(县)招考机构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 考生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科学定位后选择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22.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招生部门对各志愿的录取是分批进行的,依次是“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可进入“征求志愿”阶段。录取一批结清一批,前面志愿录取了,其后的志愿自然失效,前面志愿不填或不录取,不影响后面志愿的录取。
23.什么是“零志愿”? “零志愿”是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跨区(县)招生的志愿。该志愿栏内可填报的学校必须是跨区(县)招生(即外区(县)学校在考生所在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可填报1所志愿学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招生计划的15%,考生可在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规定的“零志愿”招生学校(学校代码是“0”开头的)范围内选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同一层次的学校,设置“零志愿”栏,使其与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在不同批次进行录取,这样增加了考生自主选择的机会。
24.填报“零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在填报“零志愿”时,首先要清楚在本区(县)的招生学校及计划数,根据自身在本区的定位,慎重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其次“零志愿”招生学校在外区(县),学生和家长要了解所选学校是否有住宿条件,交通是否便利等问题。 考生可以不填报“零志愿”。不填“零志愿”的考生和填了“零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均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5.“零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零志愿”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等第(合格及以上),按“零志愿”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同时也兼收汉族学生。久隆模范中学是一所免费学校,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三学生,报考学生须提供由居住地所属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即绿卡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则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零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26.什么是“名额分配志愿”?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初中学校在籍且在读的应届初三学生的比例,将本区(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15%的名额,均衡分配到本区(县)内各初中学校。参加“名额分配”招生的考生仅限在学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不含跨区(县)报考和个别报名的考生,根据分配在就读初中学校的高中学校及名额,可填报1所志愿学校。
27.填报“名额分配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时,首先要了解分配到就读初中的招生学校及招生数额,根据自身在本校的定位,慎重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录取时,“零志愿”在先,“名额分配志愿”在后。“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录取结束后进入“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如果考生被“名额分配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的其它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名额分配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考生可以不填报“名额分配志愿”。不填“名额分配志愿”的考生和填了“名额分配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均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8.“名额分配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由于各初中学校的学生数不同,所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给各初中“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也不同;在区域范围内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总数不同,所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的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计划数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名额分配”的录取是对初中学校逐个进行录取,参加录取的对象仅限本校在籍在读的考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依据市统一划定的“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分别对每所初中学校分配到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填报“名额分配志愿”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则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名额分配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29.什么是“中高职贯通志愿”? “中高职贯通志愿”是由相关或相近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需要,共同研究、整体设计并贯通实施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而设置的志愿。学生通过5年连贯学习,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同时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30.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的考生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且符合学校对于身体健康和性别要求。有面试要求的招生学校,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填报该学校志愿。 考生可以不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不填“中高职贯通志愿”的考生和填了“中高职贯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均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31.“中高职贯通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中高职贯通志愿”的招生录取工作,在“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之后、“一至十五志愿”录取之前进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按照“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则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中高职贯通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32.什么是“一至十五志愿”? “一至十五志愿”是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的主要项目,填报学校为在就读区(县)有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
33.填报“一至十五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至十五志愿”栏共设有15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和升学意向进行填报。填多少个志愿由考生自主决定,最多不超过15个志愿即可。 考生须慎重填写报考志愿学校的顺序,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或专业的简称必须对应一致。若不一致,投档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34.“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工作,在“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及“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之后进行。各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5.什么是“征求志愿”? 按考生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区(县)招考机构向在志愿表中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让考生在尚有招生余额的学校中选择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36.什么样的学校会有征求志愿的机会?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按志愿投档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这些学校有普通高中学校(以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为主),也有中职学校。 各区(县)招考机构根据有招生余额的学校,通知志愿表中所填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表,按照征求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37.是否有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这类学校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为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境特困的考生顺利升学,本市设有一所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该中学由上海市教委和闸北区人民ZF共同投资兴建,属公办区重点完全中学。在校学生享受“五个免”,即:免学杂费、免书簿费、免活动费、免午餐费和免校服费。 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三学生。报考学生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须提供由居住地所属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即绿卡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有何资助政策? 根据沪财教〔2011〕80号《关于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规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具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按国家要求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资助标准按资助对象分为两档: 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生活补贴。公办高中按各类普通高中的相应收费标准免除(一般高中1800元/年,区(县)重点高中2400元/年、市重点高中3000元/年、高级寄宿制高中4000元/年),民办高中按一般高中的收费标准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每生每年440元标准免除;发放生活补贴每生每年2000元。 二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市、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2-3档。
39.正式的志愿表上交各区(县)招考机构后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动? 考生填好正式志愿表并经考生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交到区(县)招考机构以后,就不能再进行改动,任何人都不例外。这一规定既保证招生工作的程序,也保证考生的利益,防止篡改志愿,有效地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实施。
40.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哪些信息资料可供参考? (1)报刊媒体:各区(县)招考机构印发的本区(县)201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书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2013年升学指导》、《201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和中高职教育贯通招生报考指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合作的《上海中学生报·中招周刊》。 (2)相关网站:上海教育、上海招考热线、各区(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报考学校网站。 (3)电话咨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各区(县)招考机构、招生学校。
41.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何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学校和专业? 每个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校的类别、收费、住宿、交通以及招生学校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结合自己理想选填志愿,达到理想与能力相结合。考生不愿去的学校不要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2.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志愿的学校? 不可以。为了保障每个考生的利益,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区(县)招考机构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一次性完成投档录取工作。考生一旦被志愿表中某所学校录取,就意味着该生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顺延至其后的志愿学校会损害其他考生的利益,也不符合投档工作一次性完成的原则。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会进入征求志愿阶段,区(县)招考机构也不接受考生的退档要求。
43.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先进性(奖励性)加分?
44.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降分?
45.政策性照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降分的考生在向区(县)招考机构提出申请办理降分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招考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46.如何保证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的公正透明? 为保证在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首先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然后考生将有关申请表和材料交报考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请市级相关部门再次审核后上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其加分或降分资格。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市或区(县)招生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照顾资格。
47.中考成绩同分在录取过程中是以什么原则处理的? 各区(县)招考机构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最后一个名额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未享受降分优惠的其他军人子女,然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同分处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可查阅当年各区(县)中招《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书》,“同分处理”原则由各区(县)制定,考生以报考区(县)公示的原则为准。
48.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录取去向? 中招招生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区(县)招考机构网站及招生学校网站等媒介或询问初中毕业学校,了解招生学校各批次招生情况及考生本人录取去向。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务必关注中考录取进程,减少外出,以便及时了解征求补填志愿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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