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14日~19日,即考前填报;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5月11日、12日进行网上咨询。
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
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14日~19日,即考前填报。填报的内容为:
(1)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
(2)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分为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填报方为有效。
(3)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及军事公安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院校),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4)第一批本科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5)第二批本科院校,可填报6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填报的内容为:
(1)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填报4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2)被列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3)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可填报8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志愿表设置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一本”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二本”设置按字母A、B、C、D、E、F顺序排列的6个平行志愿院校,高职(专科)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接受未填报的该校在沪招生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院校均设置10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零志愿、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院校(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
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 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必须达到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按照教育部规定,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和体育类专业志愿,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专业志愿。
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全部填写或部分填写招生批次及院校、专业志愿。凡填报本科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四门文化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考试;只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须参加三门文化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5月11日、12日网上咨询
5月11日(周六)13:00~17:00、5月12日(周日)9:00~16:00,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33所高校和72所外省市院校举办网上咨询会,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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