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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进一步强化塑胶场地管理严禁毒跑道
时间:2016-07-18 09:08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发〔2016〕131号)。

如何保障学校塑胶跑道的安全性?在制定了《团体标准》的基础上,市教委等部门又联合发布了《管理通知》。未来,塑胶场地管理将以更为严格标准确定检测指标及方法,强化建设单位法人主体责任,构建更加完整的责任体系等,全方位保障校园安全与师生健康。

 

严格规定塑胶场地原材料、有害物质释放量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发〔2016〕131号)。

 

自2015年10月沪上个别学校发现问题塑胶跑道以来,市教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以及各区县教育局有效协同,建立了学校塑胶场地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先后开展了学校塑胶场地紧急排查、在校生不适症状专项调查、采样检测方法研究、有关规范性管理文件及配套标准研究制定等一系列工作。

 

排查结果表明,上海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总体规范有序。为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工作,本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组织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本市《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T/310101002-C003-2016,简称《团体标准》),对学校塑胶场地原材料、成品的有害物质种类及释放量限量提出更为严格的规定。目前,团体标准已通过市质量技监局正式登记。在此基础上,市教委会同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经过反复研究,结合上海实际,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管理通知》)。


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将进“黑名单”

 

《团体标准》《管理通知》以“五个坚持”为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本市塑胶场地管理工作。

 

1、坚持保障健康,以更为严格标准确定检测指标及方法。从保障师生健康角度出发,《团体标准》以国家标准为基础,适度提高现有指标限值并有针对性地增加相关技术指标,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舱法有害物质释放速率测试方法引入。为更好掌握有害物质释放量,将检测模拟条件设定为极端气候环境下相近的温度、湿度等,以有效控制潜在危害;

 

2、坚持过程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理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学校塑胶场地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适时向社会公告。

 

3、坚持依法依规,强化建设单位法人主体责任。《管理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遵循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履行项目报批、报建、招投标、合同信息报送、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应程序。依法需强制工程监理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理。

 

上海市教育委进一步强化塑胶场地管理严禁毒跑道
 

4、坚持公众参与,加强监督管理。《管理通知》明确在塑胶场地面层铺设、取样、验收等过程中,建设单位可邀请校级家委会等组织代表监督。

 

5、坚持分工明晰,构建完整责任体系。通过行业协会定标准,政府部门共管理,建设单位担责任,社会公众齐参与的模式,构建更加完整的责任体系,全方位保障校园安全与师生健康。

 

目前,市级相关单位、部门已对16个区县教育局业务科室及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有关学校代表以及行业(企业)办中职学校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了《团体标准》宣传贯彻和《管理通知》解读培训等工作。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将上述文件工作精神及时传达至相关学校,并会同建设、质监、环保等部门完善和优化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主体责任,自《管理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工建设的学校塑胶场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工作中要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通过项目事中监管、组织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塑胶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在区县自查工作基础上,市教委会同相关单位、部门于暑期对有关项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相关热点问答

 

1、问: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本市相关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上海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塑胶跑道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相关工作。根据市领导工作指示要求,市教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以及各区县教育局有效协同,建立了学校塑胶场地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先后开展了学校塑胶场地紧急排查、在校生不适症状专项调查、采样检测方法研究、有关规范性管理文件及配套标准研究制定等一系列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本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组织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本市《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T/310101002-C003-2016),对学校塑胶场地原材料、成品的有害物质种类及释放量限量提出更为严格的规定。目前,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已完成,并经市质量技监局正式登记。在此基础上,市教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经过反复研究,结合上海实际,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团体标准》和《管理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塑胶场地原材料和成品面层有害物质种类、限量指标,强化了政府部门、项目参与主体各方责任以及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学校塑胶场地符合国家和本市质量、安全、环保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2、问:《管理通知》从哪几方面考虑加强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

 

答:《管理通知》从建设项目全过程角度出发,聚焦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关键节点,对塑胶场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要求。

 

1、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区县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塑胶场地实际使用情况,结合教育教学安排、气候条件等因素,科学制定塑胶场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年度建设项目名单、项目内容、投资金额、施工周期、应急预案等。

2、规范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合同文件中体现“三个明确”,即明确面层原材料(包括粘结剂、高分子颗粒、颜料、助剂、填料等)性能、质量、安全等技术指标;明确面层原材料和成品检测标准和内容;明确竣工验收未达到标准的违约责任,并将上述相关内容纳入合同的条款。

3、开展原材料复核和检测。塑胶场地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合格证明、供货凭证等资料进行复核。在复核的基础上,对面层原材料实行现场见证取样封存,送经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含计量认证)的机构检测,符合本市团体标准有关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

4、主动信息公开。在塑胶场地面层施工前,将建设内容、施工企业、原材料供应商、原材料清单、施工周期等主要信息,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告知。

5、安全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规程,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塑胶场地建设项目符合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所用原材料应与施工承包合同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严禁添加原材料清单以外的其他材料。

6、开展面层成品检测。塑胶场地面层铺设完工并满足检测条件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企业挖取塑胶场地面层成品样品封存,送经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机构,按相关检测标准检测合格,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7、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塑胶场地面层完工且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须将相关检测合格报告主动公开,同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此外,建设单位应遵循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履行项目报批、报建、招投标、合同信息报送、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应程序。依法需强制工程监理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理。

 

3、问:《管理通知》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管理通知》适用范围包括本市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实施的塑胶场地新建、改扩建和维修项目。使用非政府财政经费举办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4、问:《管理通知》如何建立共同落实的责任制度?

 

答:《管理通知》涉及教育、建设、环保、质监等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进一步强化市级统筹协调、区县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共同落实的责任制度。其中建设单位是学校塑胶场地建设责任主体。

市教委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塑胶场地建设工作,建立信息数据库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要负责指导区县建设管理部门,依法对纳入工程报建范围涉及学校塑胶场地建设内容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对学校室内塑胶场地建设工程空气质量检测提供技术指导等工作。市质量技监局主要负责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完善《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等团体标准,开展塑胶场地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指导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市塑胶场地面层原材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定期统计报送塑胶场地建设项目信息数据,开展在校学生日常健康监测和缺勤缺课情况的每日网络直报等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及时处置发现的异常情况。

 

5、问:对问题塑胶场地涉及的违规单位及负责人如何追究责任?

 

答:对管理工作不力、渎职造成后果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严肃查处;对违反诚信使用假冒、劣质原材料的施工企业、原材料供应商等,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将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此外,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建立“学校塑胶场地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及时抄告市教委及相应建设主管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将适时公告,学校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应当进行相应限制。

 

6、问:市教委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

 

答:市教委已启动塑胶场地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将通过信息化手段,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定期报送塑胶场地建设相关数据,例如项目地址、塑胶场地类型、施工企业信息、检测验收信息等,实现数据分析、实时监控、质量追溯、信息共享等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及时掌握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一步推动施工企业增强责任意识,保障校园塑胶场地施工质量、安全。

 

7、问:2016年暑期实施的塑胶场地建设项目是否将按照新公布的《管理通知》执行?

 

答:自《管理通知》发布之日起,学校塑胶场地建设项目均应根据《管理通知》《团体标准》来执行。对尚未启动前期工作的建设项目,须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环节,明确要求原材料和成品检测、验收指标等须符合《工作通知》《团体标准》有关要求;对已完成招标、合同签订的建设项目,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建设单位会同中标企业,开展沟通协商,将《团体标准》原材料和成品检测标准和内容纳入补充合同,进一步明确塑胶场地质量与安全要求,如涉及区县财政、建设管理等部门工作的,一并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8、问:《管理通知》出台后相关单位近期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为更好贯彻落实《管理通知》《团体标准》,市级相关单位、部门近期对全市各区县教育局业务科室及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学校代表等开展《团体标准》宣传贯彻和《管理通知》解读、培训等工作。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将上述文件工作精神及时传达至相关学校,并会同建设、质监、环保等部门完善和优化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主体责任,自《管理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工建设的学校塑胶场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工作中要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通过项目事中监管、组织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塑胶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市教委会同相关单位、部门于暑期对有关项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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