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秦淮区(原白下区域)选择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文昌校区进行试点,学校空余的50个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
2014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为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规范、有序、平稳地做好我区2014年的初中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1、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跨区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2、关于户籍审定的说明
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
(1)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安置或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毕业生家庭拆迁后已安置或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安置或新购房屋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②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③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3)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3、暂住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4]26号)要求,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摇号报名。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1、秦淮区(原白下区域)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依法保证施教区内每位小学应届毕业生的初中义务教育学位。毕业生应依据《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2014年在秦淮区(原白下区域)选择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文昌校区进行试点,学校空余的50个学额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
(3)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秦淮区(原白下区域)户籍学生,于6月6日至7日到所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只能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和区内试点公办初中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摇号志愿。跨区借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
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毕业生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摇号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2、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学校招生划分为三个片区进行。
①西片和中华门外片[考棚小学、双塘小学、钓鱼台小学、凤游寺小学、西街小学]
西片和中华门外片小学的毕业生,可填报文枢中学初中部。
②东片[夫子庙小学、怡馨花园小学、秦淮区第一中心小学、长乐路小学、小西湖小学(含分校)、马道街小学、武定新村小学]
东片小学的毕业生,可在中华中学、第二十七初级中学、第十八中学选择一所填报志愿。
③红花片[秦淮实验小学、秦淮第二实验小学、七桥小学]
红花片小学的毕业生,可在第二十七初级中学、第十八中学选择一所填报志愿。
若填报同一所学校志愿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即直接录取;若填报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决定录取。未能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分配。
(2)在外区就读,户籍在本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办理了回区登记报名手续后,按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的升学办法填报志愿;在本区借读的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办理升学登记并按照相应区县升学办法执行。
(3)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小学毕业生,于6月6日至7日到所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只能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摇号志愿。跨区借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
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毕业生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摇号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工作遵照《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4]15号)文件精神执行。
南京郑和外国语学校的电脑摇号范围在秦淮区(原白下区域),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的电脑摇号范围在秦淮区(原秦淮区域)。
(三)特长生招生
1、特长生招生遵照《关于南京市2014年体育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体[2014]9号)和《关于南京市2014年艺术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体[2014]10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2、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摇号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四)照顾对象
依据《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给予适当照顾。
三、工作日程
4月18日至19日,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3日至5日,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
5月17日前,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5月19日至23日,初中校上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
6月6日至7日,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摇号志愿
6月21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和区内热点公办校电脑摇号
6月22日,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7月17日前,公办学位派定工作结束
7月18日,领取本区初中录取通知条
8月1日,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9月30日前,各初中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各初中学校要将认识统一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依法治教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要求上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加强组织和领导。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负责对初中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审核和审批。区教育局加强初中入学资格的审核和录取名册的审批,对学校无计划、无审批手续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
(四)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各种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等,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区域。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14年5月10日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