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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区2014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4-05-05 14:37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南京浦口区2014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一、报名要求:1.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就读小学组织升学报名。跨区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

南京浦口区2014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我区201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就读小学组织升学报名。
跨区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2.关于户籍审定的说明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初中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
 
1)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安排入学:
 
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就读。
 
②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就读。
 
③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①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学校对施教区内二手房的住户,每套房源只能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③有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电脑摇号需求的浦口区户籍学生,于6月6日至7日到所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只能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摇号志愿。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
 
二、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1.在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前提下,维持施教区不变,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2.区教育局发给本区小学毕业生《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预派位通知单》,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民办实验国际学校入学
 
民办实验国际学校招生纳入全市初中入学工作中,实行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特长生入学
 
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南京市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的通知”(宁教体[2014]20号),南京市第十七中学和河西中学分别具备招收体育、美术特长生资格。南京市第十七中学项目为女子拳击4人、女子足球8人、男子足球8人;河西中学项目为美术150人,均面向全市招生。
 
2.招生程序
 
1)考生于5月8日至10日到招生学校报名;
 
2)考生报名资格由南京市第十七中学和河西中学负责审核,发放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
 
3)南京市第十七中学和河西中学的专业加试安排经区教育局同意后由两所中学组织考生参加专业加试;
 
4)南京市第十七中学和河西中学对区教育局审核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5月19—23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打印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并将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摇号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五、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入学

 
⒈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范围为六城区、雨花区、栖霞区、原浦口区、原大厂区和江宁区东山地区,招生对象是具有上述地区常住户口并有走读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⒉南京外国语学校采取电脑差额派位的办法,确定参加英语能力测试的学生,参加英语能力测试的人数为公布的招生计划的8倍。
 
⒊取得测试资格的学生在南京外国语学校领取准考证,并在统一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英语能力测试。
 
⒋南京外国语学校公布测试成绩后,按照招生计划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审批手续由市招生办负责办理。
 
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市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4]26号)要求,继续按“两个为主”原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其中江浦街道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浦口二中就读)。
 
七、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月12日前,区教育局将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4月18至19日,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登记。
 
5月19日至23日,初中校上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
 
5月28日至30日,小学毕业生在各自小学参加小升初报名。
 
6月6日至7日,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摇号志愿。
 
6月21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中小学电脑摇号。
 
6月22日,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6月25日,各小学到区教育局领取初中学校义务教育预派位通知单。
 
6月28日,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能力测试。
 
8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完成入学工作。
 
八、本办法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588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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