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项目:田径、羽毛球、击剑;田径6人,羽毛球5人,击剑4人(含免试直升3人)
南京市第十二中学2018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田径、羽毛球、击剑
二、招生计划
田径6人,羽毛球5人,击剑4人(含免试直升3人)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或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
2.集体项目: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前三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获奖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
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此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拟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
四、招生办法
1.资格审核
未达上述报名条件1和2、但符合条件3的报考者需接受学校资格审核。
请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至4:30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至南京市第十二中学中山北路校区(中山北路408号)招生宣传办公室(道胜楼1楼)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携带初中阶段录有市区校相关体育比赛的竞赛成绩册和《成长的足迹》,自行准备相应的运动装备来我校面试(含材料审核和能力测试);我校将综合评判择优确定通过面试的人员名单。
2.考生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5日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填写录入本人信息,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3.领取加试通知书
考生于5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比赛成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到我校中山北路校区(中山北路408号)招生办审验并领取加试通知书。
4.专业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19日(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加试通知为准)特长生凭加试通知书到我校参加专业加试。
(2)加试内容和分数:主要考查学生专项运动成绩、身体素质、形态等。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及格线以上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3)考生自行准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专业加试具体内容(各项目评分细则见下表)
(1)田径
(2)击剑
(3)羽毛球
6.录取办法
(1)5月21日至25日期间,在我校校园网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6月1日前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教育局和市招生办。
(2)6月4日至8日,市招生办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并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5天。
(3)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市规定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市招办相关办法录取。凡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按当年中考招生办法执行。
五、特长生义务
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须按协议要求积极参加集训,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
(咨询电话:58816650 监督电话:58761895)
南京市第十二中学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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