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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区2016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6-05-04 09:31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6〕8号)

为做好我区2016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一) 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就读小学组织升学报名。跨区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二) 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初中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

 

1.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1)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安排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就读。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就读。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三)有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电脑摇号需求的学生,于6月7日至8日到所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市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其中原珠江镇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浦口二中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浦口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籍证明材料。

 

二、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在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前提下,保证在本区小学毕业的毕业生全部升入对应初中。区教育局发给在本区小学毕业的毕业生《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预派位通知单》,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总体保持不变,江岸水城、润富家园调整为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天润城分校施教区。

 

三、 特长生招生入学

(一) 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南京市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的通知”(宁教体[2016]23 号),南京市第十七中学和河西中学分别具备招收体育、美术特长生资格。南京市第十七中学项目为男子足球10人、女子足球10人、女子拳击6人,其中男子、女子足球面向本区招生,女子拳击面向全市招生;河西中学项目为美术150人,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程序

1.考生于5月4日至12日到招生学校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由南京市第十七中学和河西中学负责审核,发放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

2.南京市第十七中学和河西中学的专业加试安排经区教育局同意后由两所中学组织考生参加专业加试;

3.南京市第十七中学和河西中学完成加试后,并于5月23-24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5月26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6月1日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照要求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四、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南京实验国际学校(初中部)、南京汉开书院学校是区内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民办初中由学校自主招生,南京汉开书院学校面向浦口区招生人数不低于计划总数的50%。

 

五、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

按市局《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6】8号文件执行。

 

六、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4月22至23日,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登记。

5月23日至24日(以市级相关文件为准),初中校上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

6月2日至5日,小学毕业生在各自小学参加小升初报名。

6月7日至8日,小学毕业生填报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

6月26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6月27日,网络查询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结果。

6月30日,各小学到区教育局领取初中学校义务教育预派位通知单。

7月2日,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能力测试。

7月15-17日各初中接受预派位学生入学登记。

8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完成入学工作。

 

七、本办法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举报电话:58880629  5888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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