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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江宁区初中新生入学疑问解答
时间:2015-01-08 09:49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新生报名除需携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小学毕业生材料。
2015年南京江宁区初中新生入学早知道已出台
 
近日,南京江宁区教育局出台《江宁区2015年小学新生入学早知道》和《江宁区2015年初中新生入学早知道》,解析2015年小学和初中入学的相关政策,为家长解答各种上学疑问。
 
初中入学
 
1、新生报名时监护人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新生报名除需携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小学毕业生材料。其中孩子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所谓“同一户籍”指孩子和监护人户口同簿。“产权证明”是指监护人的实际足额的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孩子的监护人,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在学校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要隐瞒、造假,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
 
2、2015年初一新生如何报名?
 
答:东山地区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房产所属施教区的中学报名登记;街道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街道中学报名登记。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初中学位及公办热点初中电脑派位资格。具体报名登记时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教育局将在2015年5月初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江宁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届时,请关注江宁教育信息网(www.jnedu.net.cn/)。
 
3、购买二手房的孩子怎样入学?
 
答:(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孩子在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2015年南京江宁区初中新生入学疑问解答
 
4、孩子的户口单立能报名吗?
 
答:孩子的户口单立,其父母必须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户口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从未迁移过的可正常入学。
 
5、拆迁户孩子怎样入学?
 
答:(1)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自购新房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入学。
 
(2)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入学。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入学。
 
6、选择民办初中如何报名?
 
答:民办初中招生分为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
 
具有本区户籍并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毕业小学登记报名;在江宁区就读小学但户籍为市内非本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报名。外市户籍的毕业生不可以报名参加电脑派位。
 
监护人还可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登录相关民办学校网站,根据学校发布的招生报名信息,参加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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