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南京 > 妈妈百事通 > 办证通 >
什么是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怎么办理
时间:2013-09-29 14:50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什么是一孩生育服务证明?对于这个新词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所谓一孩生育服务证明就是就是过去的“准生证”现在的新名字。没有这个服务证是不能报户口的。那么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究竟该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一孩生育服务证明?对于这个新词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所谓一孩生育服务证明就是就是过去的“准生证”现在的新名字。没有这个服务证是不能报户口的。那么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究竟该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请勿采集

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育龄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国家人口计生委2003年9号令),现就流动人口在南京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作以下规定: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南京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南京居住不满半年);
(三)《南京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办理流程:
(一)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
(二)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对情况不清的,要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30日内不回复的,再酌情处理);
(三)对情况清楚的,社区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表》及《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报街道计生办;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异议的,由街道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
(四)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社区;由社区通知当事人。
 
 
(五)对于参保的流动人口,社区在为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时,可直接送街道为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
三、信息录入、通报及材料保存:
(一)社区应在流动育龄妇女档案中做好登记,并录入《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平台》,实施跟踪管理。育龄妇女生育后,在其《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中做好记录; 
(二)社区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通报户籍地;
(三)社区负责《申请表》的保存。
爱贝小编寄语: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的办理情况应该有所了解了,没有办理或需要办理的爸爸妈妈赶紧行动起来,孩子落户可是大事哦!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

分享到: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匿名评论?也可先注册登录,或选择快捷登录: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