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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幼升小:海淀区幼升小政策大盘点(参考2014年)
时间:2015-02-26 11:56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以下是爱贝小编整理的2014年北京海淀区各类人群的政策问题,供2015年幼升小参考,每年的政策相差都不大,可以根据历年的信息做好准备。

2015年北京幼升小已经开始,已经有部分学校展开幼升小招生工作,文章下方爱贝小编会把学校招生简章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

 

幼升小招生,家长们需要了解的不仅是学校的招生动态,更需要了解幼升小政策,只要掌握了政策,才能做好升学准备。以下是爱贝小编整理的2014年北京海淀区各类人群的政策问题,供2015年幼升小参考,每年的政策相差都不大,可以根据历年的信息做好准备。

 

海淀区京籍政策:

 

入学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

 

信息采集程序:

1、适龄儿童父母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适龄儿童信息将进入“信息库”,由北京市公安部门进行信息审核。

2、家长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一切责任由家长承担。

3、“信息已验证”后,家长需打印“信息采集表”。

4、家长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薄、住房证明等资料到学校,由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各学校贴出的2014年小学入学登记通知。

 

入学方式:

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通过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等资料,随监护人到责任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2014年海淀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5月1日(周四)
启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5月19日—5月30日
街道(镇)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
5月25日(周日)
寄宿制等其他入学完成录取
5月31日(周六)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6月14日—6月15日
(周六—周日)
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入学信息
7月4日(周五)
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
生成小学学生学籍信息
9月15日前
生成小学学生学籍
 

 

海淀区非京籍政策: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居住,且从未就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流程:

1、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并打印“入学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生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编号,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非京籍所需五证:

①父母双方海淀《暂住证》;(要求3.1之前的)

②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

③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④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⑤全家户口簿

 

审核部门: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审核程序:

1、家长持打印的“入学申请表”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

2、家长持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的入学申请表,到新居民服务中心核实信息,由新居民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并盖章。

3、街道(镇)受理并审核:家长持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过的“入学申请表”及海淀暂住证、全家户口薄、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和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证明证件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由街道(镇)和公安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发送审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至家长注册手机上。

 

入学程序:

1、“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审核通过后,家长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2、联系就读学校:由家长携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登记(具体详见学校通知)。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入学方式: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相关证明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随监护人到居住地对应学校联系就读。若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由学区协调解决。

 

海淀区七类人政策(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范围:持有下列证明的,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区常住户口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证件居住地址为海淀区且附有持证子女信息)

 

信息采集流程

1、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进行初审。

 

2、学区审核通过后,到小学发展研究中心复审材料,符合条件的家长将受到短信通知,持获得的信息采集账号及密码按提示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参加信息采集,打印“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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