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各区教育又陆续公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生政策中包括了:各区人户一致规定、本区是否五年一户、统筹细则、动迁户入学等重要信息,2020年南京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家长请及时关注。为做好我区2020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
民办初中招生
01全面实行公民同招。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02坚决落实免试要求。
全面实行免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03全面规范招生行为。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初中部、南京外国语学校雨花国际学校初中部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派位流程
严格按照《2020年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录取工作要求,规范组织电脑派位报名录取工作。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报名。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按原施教区入学;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学生入学
各学校积极做好特殊学生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零拒绝”。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0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0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0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04应届小学毕业生出生证、准生证、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持居住证办理子女入学时,需填写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居住证登记信息委托查询书》。区教育局将委托区公安部门核查证件情况。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取消该生登记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对象及办理办法
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市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招生要求
01落实法定责任。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困难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
02严格执行纪律。
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和南京市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03强化督查问责。
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项督察组,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常态督导和专项督查,严格按照《2020年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非起始年级掐尖招生的民办学校,将采取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惩处办法,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安排
6日12日
区教育局公布雨花台区2020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公布后,相关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6月19-20日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部)报名登记。
6月22日
区教育局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6月23日
公办初中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6月26-27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6月26-30日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
7月2日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
7月3-4日
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参电脑派位的到区教育局普教科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7月12日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7月13日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13日
发布《关于做好雨花台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7月13-24日期间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00。
7月20-21日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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