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普陀区幼升小统筹安排细则
摘自《2017年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具体办法 根据“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2.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3.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4.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5.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6.其他情况。 以上6类情况中的每一类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予以统筹安排。具体可查阅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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