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宝宝  发表于 2017-5-3 14:55:46| 2093 次查看 | 1 条回复

2017年上海长宁区幼升小统筹安排细则


 摘自《2017年长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排序实施细则》

 

 根据《2017 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现就公办小学招生排序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一)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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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步喜  评论于  2017-5-3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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