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3-4-27 11:20:46| 1523 次查看 | 2 条回复

2013年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转学工作办理制度

办理部门:义务教育科                       

办理依据:《上海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一、办理条件

(一)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二)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三)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3、《上海市学生成长手册》或学生成绩手册

三、办理程序

本市户籍学生持上述材料,在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集中登记审核、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学习。

办理地点: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与结束后一周内

办理人员:杨老师

咨询电话:65044272(招生办) 65017733*5520(教育局)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judyzdj  评论于  2013-5-7 17:13:36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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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  评论于  2013-5-8 08:43:44
judyzdj 发表于 2013-5-7 17:13

谢谢哈,我今后会多做这一块的帖子,还希望你多多支持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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