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宝贝  发表于 2013-4-12 14:58:12| 4119 次查看 | 2 条回复

蒲公英幼儿园图片

园所简介:

蒲公英幼儿园始办于1997年,2000年通过上海市一级一类幼儿园评审,2002年被评为浦东新区社发局系统文明单位,2003年成为“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在浦东新区的实验单位之一。幼儿园由两部分组成,总部地处金杨地区的金杨四街坊,分部地处秀金桥地区的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幼儿发展为本,以素质教育的启蒙为核心,以个别化教育为手段,培养身心和谐发展的完整儿童的办园宗旨,积极探索小班化教育,逐步形成了“优质教育、保教合一、个别化教育”的小班化教育特色,获得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赞誉。


蒲公英幼儿园分部地址:彩虹岛部:胶东路766号

招生对象:

1、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1学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持有在2011年3月3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的,依据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租赁房屋地址作统筹安排),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2011年3月31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原则上一套住房三年内安排1名适龄儿童)


(3)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上海常住户口,幼儿尚无上海户籍的,按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视对口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5)完成对口地段招生任务后确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可招收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一方居住证明、父母及幼儿户籍证明、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


注:智力、听力等有障碍的特殊儿童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特教班报名,外籍适龄儿童办理报名手续。


招生范围:

1、蒲公英幼儿园---金桥湾部、彩虹岛部

凡属杨高中路18弄、杨高中路58、杨高中路10弄1支弄、杨高中路10弄3支弄;荷泽路825弄;胶东路657弄、胶东路818弄;长岛路1280弄;荷泽路828弄;台儿庄路363弄


2、蒲公英幼儿园—阳光欧洲城部

凡属佳林路82弄;佳林路115弄;佳京路99弄;佳林路门面房38—171号;金高路1617弄;佳乐路77弄


招生办法:

请家长持户籍证明、房产证、居住证明、出生证及其复印件,并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2011弄30号


电话:50550417




orlid  评论于  2013-4-12 15:19:58
楼主我来过啦。。。啦。。。
kltfp  评论于  2013-4-12 15:30:03
大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