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投入营运或者更新的出租汽车必须是新车,从首次上牌投入营运日计起,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自本月起,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新制定的《上海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开始实施。 每月一次二级清洗 《规范》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和12月1日至次年3月1日期间,以及除此期间外车厢内温度高于28摄氏度或者低于12摄氏度时,应当开启空调。 同时,经营者应 当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车辆档案,确保营运车辆始终处于性能良好状态;建立健全车辆车容车貌清洁维护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二级清洗;定期进行车厢消毒;确保营运车辆车厢内部、车身外表无积灰、无积垢、无积水。 《规范》还明确,出租车应使用白色布质座套,或车辆原装环保材质座套,环保材质座套坏损或使用满两年后应更换为白色布质座套。 车辆故障应免收起步费 《规范》明确,未摆放“停运”标志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接受电调业务时,按规定使用“电调”标志,不应使用“停运”标志牌。 营运中,由于供车方原因造成车辆停驶或遇管理部门检查时,应暂停计价器计费;营运中,乘客改变目的地或需要改变行驶路线时,应重新选择并告知乘客合理路线,征得乘客同意后改道行驶;遇车辆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应帮助乘客转乘其他车辆,并免收起步 费。 同时,驾驶员不得有拒载、绕路、甩客、倒客、多收费等违纪行为;不向乘客索要有价证券、小费或物品;不向乘客兜售商品,或强行推荐以收取佣金为条件的其他服务项目;应妥善保管乘客遗留物品,并及时告知企业,主动归还失主或者上缴相关单位。 应阻止乘客带宠物上车 《规范》还明确,驾驶员应使用普通话,根据服务对象可以使用上海话;按乘客的意愿使用空调、视频音响设施;应阻止乘客携带宠物上车或在车厢内吸烟;协助乘客将行李放入后备厢内,到达目的地后协助取出行李;不主动介入乘客之间的交谈。 同时,行车途中不打手机,遇有紧急情况需接听手机时,应先征得乘客同意,安全停靠并按下暂停键后接听电话;应拒绝乘客提出的有碍安全行车的要求,但需向乘客解释理由;应阻止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在交通法规禁止上下客的地方,应拒绝乘客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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