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来,国务院已经不止一次强调要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5月31日,收费公路专项治理行动将正式落下帷幕,但效果显然不尽如人意。 特别是一些地方脱离公路属性进行上市融资和资产运营,收取的通行费成为牟利工具。变更公路性质之后,企业可以获得的是最长达30年的收费权。理论上说,受制于签订的经营合同规定,不管是交通部、发改委等监管部门还是地方ZF,都无法对收费时间提出异议。 数据显示,全国收费公路债务总余额为2.32万亿元,总体资产负债率为64%。因此,交通部负责人称,“国家也想取消全部收费站,如果不收费,就要由财政来出资归还。我们曾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但财政拿不出2万多亿元。”在我们看来,因为拿不出2万亿,就不能取消收费站,交通部的辩解显然缺乏逻辑。 “没钱”可以作为拦路抢劫的理由吗?公路收费难以治理的根本原因是公路收费已经成为一个固化的利益集团,每年成千万甚至上亿的收费已经成为很多地方ZF、交通部门重要的收入,所谓“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只是地方ZF维系收入来源的障眼法。不根除利益集团,收费公路治理将只是空谈。 太忙了,每天想好的计划总是被打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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