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面谈。
2019年民办远东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1.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依照市教委、区教育局有关招收新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招生办法。
2.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并在市教委规定时间内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展示学校办学情况并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校园开放日”时间:小学:4月13日下午13:00;4月21日上午9:00;初中:4月13日上午9:00;4月21日下午13:00)
3.公示学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供社会选择,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向社会的承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4.严格遵守上级有关招生制度,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
5.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6.招生中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择优录取,并报学校董事会通过。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上海市户籍儿童或符合在上海就读小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2.初中六年级招生对象:上海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或符合在上海就读初中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110人,4个班;
2.初中六年级计划招收145人,4个班;
四、招生办法:
1.一年级:
(1)报名时间:
2019年本区民办初中、小学继续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学校录取第一、第二志愿的学生)。
(2)面谈时间:5月18日-5月19日
(3)面谈对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学生
(4)面谈要求:
报名成功后,家长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面谈。
凭系统发送的面谈通知短信及入学信息登记表,携相关证件材料及学生到学校参加面谈。
本区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外区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外省市户籍: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等证件和材料。
2.六年级:
(1)报名时间:
2019年本区民办初中、小学继续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6日-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第一、第二志愿的学生)。
(2)面谈时间:5月18日-5月19日
(3)面谈对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学生
(4)面谈要求:
报名成功后,家长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面谈。
凭系统发送的面谈通知短信,携相关证件材料及学生到学校参加面谈。
本区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外区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外省市户籍: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等证件和材料。
面谈时请带好四、五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和五年级作业本2-3本,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3500元;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5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500元。
七、联系方式:
电话:小学部:69900132初中部:699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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