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云中学创办于1957年,其前身为民办青云中学,由工商界人士和爱国华侨捐资成立。1958年至1979年,实践中学等三所学校先后并入,转为公办学校; 1985年上海市第六十中学初中部并入,学校定位为初级中学;
上海市青云中学创办于1957年,其前身为民办青云中学,由工商界人士和爱国华侨捐资成立。1958年至1979年,实践中学等三所学校先后并入,转为公办学校; 1985年上海市第六十中学初中部并入,学校定位为初级中学;2008年上海市第十七中学并入,学校迁址止园路389号。学校以“为学生多方面、个性化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以“自主开放、外语见长”为目标,促进师生多方面发展。经历半个世纪发展和几代人不懈努力,学校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优良的办学传统,比较鲜明的办学特色,优质的教育质量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招生范围:学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
入学规定,特向您告知本区初中招生事宜:
1.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小学毕业生。
3.具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两年)和《上海灵活就业证明》(外加一证明)(2、3两种情况均属“非户籍情况”)
其他:
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廉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与社会 监督,同时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予社会任何教育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您的孩子即将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业,跨入初中学习,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特向您告知本区初中招生事宜:
1.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您的孩子将依据在闸北区的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安排进一所公办学校免试入学。常住户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具备相应的房产证,如果学生本人是户主,需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否则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
2.如属“人户分离”,需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房产证上的产权人须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入学安排时,需待区域内有户籍同时有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廉租房参照本条办理。
3.如户籍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不一致,需要凭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学,产权证上的产权人须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需待区域内有户籍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尽可能安排对口公办学校。
4.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有闸北区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可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学。无产权证,可根据在闸北区实际居住地址,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5.本市外区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须向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申请表》并交就读小学;如需继续在闸北区就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将根据初中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6.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希望继续在闸北区借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根据实际居住地,初中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您的孩子在完成初中学业后,须回原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7.5月16日前,您将收到孩子就近对口的《入学告知书》。
8.如果您的孩子要选择闸北区教育局批准招生的民办、公办艺术、体育类特色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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