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达通知,要求学生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并且各地延迟春季开学,实施网上教学,现在不少地区已经开展线上教育。
为了防控新型冠状肺炎,教育部下达通知,要求学生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并且各地延迟春季开学,实施网上教学,现在不少地区已经开展线上教育,开学时间将继续延迟,各位家长可以根据所在地区了解信息。
山西省:3月15日前不开学
2月24日,经过综合研判,山西省学校开学继续延期,3月15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日期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一周通知。同时要求创新教学方法,开展网上授课,缩短课件时长,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心理疏导。
河北省:不早于3月1日
据河北省教育厅官微9日消息,根据目前该省疫情发展情况,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河北省教育厅将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及时作出研判。开学时间一经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以留出时间方便学生购买返程车(机)票和学校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
重庆市:继续延迟开学,提前公布时间
2月24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继续延迟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到校学习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经科学评估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在此期间,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服务。 此前,重庆市教委曾发布通告,重庆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
海南省:具体时间将于开学前18天通知
2月23日晚,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海南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未定,具体时间将于开学前18天通知。
北京市:开学视疫情发展来看
2月18日,北京市教委回应,开学时间设定要视疫情发展来看。“目前,防控疫情是首要任务。”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说,当下不是着急考虑何时开学、用什么方式开学的时候。
山东省:待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分批错时开学
2月18日,山东省发布通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一律不得开学,学生一律禁止提前返校,待全省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防控形势,组织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属地学校进行全面核验合格后,分批次错时开学。
安徽省:推迟开学
2月22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重要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推迟学生返校。
江苏省:再次推迟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开学
2月6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2月底前不开学。2 月 19 日下午,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其中涉及到,学校的开学复课将由省级层面统一安排,合理确定各类学校学生的返校时间,并按照错峰、错区域、错层次的要求周密组织实施。2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再发通知,中小学正式返校开学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经科学评估后,再统一确定并发布。
湖南省:不早于3月2日
2月11日,湖南教育厅通知: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全省各级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2日。2月19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湖南省高等学校有序返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为扎实做好返校工作“划重点”。《通知》指出,省教育厅将视疫情防控进展,经科学评估后提前公布春季开学时间。各高校应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科学确定本校具体开学时间,抓紧研究制订春季开学工作方案。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能力,制订教职员工分批返校返岗、学生分批错峰开学方案。
湖北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2月20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当前,全省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期,疫情形势开始出现积极变化,但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通告中称,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陕西省:3月2日前一律不开学
2月10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3月2日前一律不开学,省上将视疫情随时研判,具体开学时间及时提早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一律不自行开学,学生一律不自行返校,一律不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通知表示,各地各校后续可采取周末调课、压缩暑假时间等方式补齐总课时。
江西省:3月1日前不开学
2月8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并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延期开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3月1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省教育厅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宁夏:各级各类学校3月2日前不得开学
2月14日,宁夏通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一律不得在3月2日前擅自提前开学,严禁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线下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时作出研判,具体开学时间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提前向社会公布,以便师生家长安排工作学习事宜。
甘肃:推迟到3月1日以后
2月24日,兰州发布微博消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甘肃省中小学开学全部推迟到3月1日以后。对此,城关区教育局明确,落实好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各学校实行“一校一案”。
浙江省:开学要“一地一策”“一校一方案”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召开设区市教育局长视频会议,交流研究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和师生返校复学工作准备情况。
会议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做好复学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未雨绸缪,及时研判疫情发展形势,抓紧结合实际制订开学返校的“一地一策”“一校一方案”,把开学方案和师生返校方案具体化、细节化、任务化。开学返校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需要通盘考虑、仔细谋划、周密布置、认真落实。各地要尽可能考虑措施全面一些、考虑问题周到一些、考虑困难复杂一些,把各类突发事件推演一遍,逐项做好应对预案、制订周全措施。
四川省:疫情解除,学生可正常回校上课
2月14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中小学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通过调整周末和暑期等方式补齐。从2月17日起至疫情解除,学生可正常回校上课。
云南省:开学时间延期至2月底以后
2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就云南省校园疫情防控、大中小学开学安排、返校前网络教学开展等相关工作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针对大家关心的云南省春季学期何时开学的问题,云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该厅已明确开学时间延期至2月底以后,暑假放假时间相应顺延,确保国家规定的春季学期课时总量不减少。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各地各校在原计划正式开学日之前,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正式开学后,所有新学期课程要从头“零起点”教学。
贵州省: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
2月15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
福建省:分期分批错峰返校
2月13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引导高校师生有序返校的通知》,明确各高校要根据实际制定学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错峰安排返校时间,在校生数3万人及以上的高校返校天数安排原则上不少于5天、1-3万人的不少于3天、1万人以下的安排1-2天。考虑到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区高校比较集中,确定开学时间后,省教育厅将结合三地交通情况综合研判后,对三地高校报送的开学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反馈,确保师生安全。
广西:全区学校不得在3月1日前开学
近日,广西发布通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次延迟开学时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2020年3月1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关于“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绝对不能开学”的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高等学校、区直中职学校要提前谋划错时开学、错峰返校工作,形成工作方案,于开学前15天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一律暂缓开展线下服务。
内蒙古:不早于3月1日
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分类指导全区学校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为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实效,《应急预案》针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从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开学后的工作要求、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和操作规范。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区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和开考时间一并推迟。具体开学时间和报名、开考时间,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前向社会公布。
青海省:按3月1日做好开学准备
2月3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教育厅厅长表示,青海省将按3月1日大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学期做好开学准备,幼儿园可参照大中小学开学时间可适当延长。目前暂未公布具体开学时间。
西藏:不早于3月初
各级各类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初。
辽宁省、天津市、新疆另行通知。
这些省份开展网上教育
广东省:3月2日起开展网上教育
2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线上教育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校3月2日起开展线上教育,学生不返校;大专院校、中职学校3月份开展线上教育,学生不返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不开展线上教育,学生不返校。
上海市:3月份起大中小学开展在线教育
2月18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为确保师生安全和健康,决定3月份起,本市大中小学开展在线教育(中小学在线教育从3月2日起开始),学生不到校。后续到校学习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疫情期间,各类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和托育工作。此前,上海宣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
北京市:高校网课准备就绪
2月18日,北京市教委表示,不同学段学生的学习成长需求差异非常大,小学、初中、高中,低年级、高年级、毕业年级等不同学生群体的学习状态各有不同。假期延长期间,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是开展好远程教学,安抚好学生“不离家、不返校”。目前,各高校的在线学习、网上慕课的准备和安排已经基本就绪。中小学生要做好居家学习,延期开学是假期的延续,各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体组织上新课,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线上满堂灌”的做法更是要不得。
江苏省:3月份起开展在线教育
2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3月起,江苏全省初中和高中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小学中高年级和特教学校实行居家学习指导,小学一、二年级和幼儿园推行居家生活与学习指导。
安徽省:3月5日前线上开学到位
2月19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为减轻疫情对教学的影响,省教育厅表示,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确保3月5日前线上开学到位。
“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结合专业、课程实际,灵活调整本学期课程。对普通本专科生,将适合线上教学的理论课程调整到本学期前半学期开课,将不适合网上教学的实验、实践、技能类课程调整到后半学期开课;在不影响整体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可将个别春季学期课程调整到秋季学期开设。对研究生,应开设理论课程,其他课程暂时延后,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对成人教育学生,充分利用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平台,指导学生线上学习。疫情结束后,要适当压缩双休日和暑假时间以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吉林省:2月24日起全面实施中小学网上教学
近日,吉林省发布通知,2月24日起全面启动实施所属中小学校网上教学活动,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可按原定开学时间于2月24日前做好开展网上教学所有准备工作,并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启动实施网上教学活动。
黑龙江省:3月2日起有计划地组织线上开课
2月19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校线上开课的指导意见,明确开课时间,3月2日起,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有计划地组织线上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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