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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宝山区幼儿园幼托机构招生报名政策
时间:2015-04-11 18:02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宝山区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首先解决区域内户籍幼儿,然后解决持有长期居住证明(如有产权证)的幼儿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分值在120分以上的幼儿,再适当解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相对长的幼儿。
2015年宝山区幼托机构招生告知书
 
为做好2015年的新生入园招生工作,落实依法办园的要求,确保宝山区3-6岁学前儿童的受教育率,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开报名,联合招生,分批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三、报名地点:
各幼托机构(幼稚园与幼儿园)
四、报名招生时间:
1、2015年5月9日—18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统一报名登记。 
2、经镇教委和托幼学区协调后,各园在6月22日——8月5日分批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报名办法:
1、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本市户籍居住登记回执、公租房入住证明、动迁证明、非本区户籍持有的房产证明、持有本区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分值在120分以上的证明、非本市户籍父母和孩子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幼儿由家长携适龄儿童带好户口簿、居住证明、上海市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及《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指定的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各幼儿园须认真核查相关证件,仔细登记幼儿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2、按规定报名费2元,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减免收取报名费2元。
3、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幼儿、持护照、港澳居民通行证或台胞大陆通行证、宝山区临时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到附近幼儿园作登记。 
4、考虑到地域新生分布不均,登记的幼儿园不一定是录取的幼儿园,由镇教委或托幼学区统一协调,确保各园所招生名额依法均衡。
六、协调方法:
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首先解决区域内户籍幼儿,然后解决持有长期居住证明(如有产权证)的幼儿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分值在120分以上的幼儿,再适当解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相对长的幼儿。由于公办幼儿园资源紧张区域,建议家长选择周边民办幼儿园及民办三级幼儿园报名。
七、招生地段:
具体请看宝教网主页公告公示滚动栏或各幼儿园校门公示栏。
八、其他注意事项:
1、3—6岁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的儿童可以到以下幼儿园登记:
海滨三村幼儿园  (地址:牡丹江路454弄81号,联系电话56174248)
呼玛二村幼儿园(地址:呼玛二村90号,联系电话56758774)
太阳花幼儿园   (地址:月浦四元路20弄76号,联系电话56195816)
青苹果幼儿园   (地址:真大路333弄36号,联系电话65088998)
高境镇第三幼儿园(地址:高境二村98号,联系电话56141583)
申花幼儿园      (地址:罗店镇祈南新村3号,联系电话36130571)
罗泾中心幼儿园  (地址:罗宁路303弄1号,联系电话56871981)
陈伯吹实验幼儿园(地址:长临路1236号,联系电话33874738)
四季万科幼儿园  (地址:宋兰路866号,联系电话33850862)
淞南中心幼儿园  (地址:淞南三村62号,联系电话56144574)
荷露幼儿园      (地址:顾北东路500弄19号,联系电话66048925)
若家长提出申请,普通幼儿园也可招收轻度的智力残疾儿童,实行随班就读。
2、为缓解入园紧张的问题,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托班。民办幼儿园根据规模设置,班级数分布,可在解决3—6岁幼儿入园以后,有班级余额的情况下,招收托班年龄幼儿。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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