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基[2002]6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托幼协会对本市一级幼儿园、托儿所资质进行审核的通知》、沪教委基[2003]8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托幼园所办学等级评估办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现由上海市托幼协会按照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议意见,将新申报并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一级幼儿园进行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请于2015年2月25日之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上海市托幼协会。
地址:石门二路199弄1号404室,邮编200041。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具体名单:
2014年下半年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公示名单
上海市托幼协会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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