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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建邺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实施办法问答
时间:2017-04-25 11:46来源:互联网 作者:Lenka 点击:
建邺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面向各方代表广泛征求了对《建邺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入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群众比较关心的相关问题问答如下: 一、小学入学 1. 孩子入

 建邺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面向各方代表广泛征求了对《建邺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入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群众比较关心的相关问题问答如下:

 

一、小学入学

 

1. 孩子入学需年满几周岁?2017年小学新生如何报名?

 

答: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3日至5月14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新生报名时家长带孩子,出具父母及孩子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孩子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2.如果 孩子身体有特殊情况,是否可推迟入学?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答:适龄孩子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批准。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3.如果家长选择孩子就读民办小学,如何知道报名、面试以及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的时间?

 

答: 4月19日开始报名登记(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校自行确定,请家长及时关注我区各民办小学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或电话咨询学校招生时间,以免错过报名登记)。

 

5月6日至7日  各校分别组织招生面谈(详见各校《招生简章》中安排的具体面谈时间) 。

 

6月25日前  各民办小学将录取情况告知家长。

 

8月5日前   各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初中招生

 

1.2017年小升初学生如何报名登记?

 

答:在建邺区小学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于4月24日至4月30日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跨区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须在4月21日至4月22日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建邺区招考办(水西门大街76号)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2.如何参加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额摇号?

 

答:2017年继续开展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额的热点公办初中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按照市教育局要求,5月26日我区将在《建邺教育信息网》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3.如果选择民办初中就读,如何报名参加电脑派位?

 

答:民办初中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7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为2:8 。在本区上小学具有本区户籍并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毕业小学登记报名;跨区就读小学的户籍为本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在6月9日至6月10日到莫愁湖小学(水西门大街122号)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登记报名。

 

4.已被录取的特长生还可以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吗?

 

答: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能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三、其它问题

 

1. 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能否在老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答:持“四老”(“四老”特指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报名: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二是孩子出生后即随父母户口一直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产权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四老”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父母户口迁移到父母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审核入学(小升初学生则是由产权房所属区教育局审核入学)。

 

2.购买二手房的孩子怎样入学?

 

答: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父母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除双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正常就读。

 

3. 拆迁家庭的孩子怎样入学?

 

答:拆迁户未安置到位或未自购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户籍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已安置到位或拆迁后重新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购房证明等材料在安置房或新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4.特殊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特殊儿童、少年包括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家长可分别与盲校(南京盲人学校)、聋校(南京聋人学校)、培智学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联系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申请随班就读(小升初的特殊少年可由就读本区小学审核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建邺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会派出巡回指导教师进校指导。极重度残疾孩子不方便上学的可联系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由学校为孩子建立学籍,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会派出巡回指导教师送教上门。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区教育局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于8月2日、3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随迁子女小升初原则上由小学就学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8月10日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完成学位派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根据宁教规划[2015] 28号文,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6.针对个别学校学区生超过容量的情况,将采取什么办法解决?

 

答:区内个别学校由于适龄儿童(少年)非正常增长,导致学区生超过学校容量,学校无法容纳,区教育根据相关规定,每年都可以通过调整施教区、多校划片、摇号入学等办法实施分流。2017年南师附中新城小学仍将采取入学后摇号方式均衡分班:六个班学生在黄山路校区,其余学生在富春江校区就读。        

 

7.如何落实规范有序入学、阳光入学?

 

答: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省市相关教育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六不”要求,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节点,8月10日各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之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监督举报电话:87778270;招生举报邮箱:jyqzs87778707@126.com

 

8.如何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均衡配置资源和推进师资流动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等方面趋于均衡,努力将每所义务教育学校都办成家门口的好学校。

 

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7778252;8777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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