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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杨浦区户籍人户分离登记入学招生政策
时间:2015-04-10 15:50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人户分离),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所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并按以下不同情况的顺序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015年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一、 分配原则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二、实施办法
(一)统筹入学基本方式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人户分离),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所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并按以下不同情况的顺序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1、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2、寄居在旁系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实际居住年限长短按序统筹安排。
(二)办理时间
5月23-24日
(三)所需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201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
3、预防接种证。
(四)办理地点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在家长陪同下,持入学材料根据收到的手机短信到划块对口小学报名。
2、统筹安排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街道镇

登记点

地址

平凉路街道

怀一小学

许昌路22710

大桥街道

杨浦小学分校

长阳路1421

定海街道

内江路小学

民主二村277号

江浦街道

齐一分校

许昌路1151号

控江街道

黄兴学校

控江四村106

延吉街道

内江路第二小学

内江路455

四平街道

昆明学校小学部

大连路85420

长白新村街道

长白二村小学分校

佳木斯路152号

五角场街道

政立路第二小学

政立路 570号 

五角场镇

世界路小学

民府路61号

新江湾街道

中原路小学分校

闸殷路6025

殷行街道

工农新村小学

工农三村65

 

(五)统筹安排范围

(五)统筹安排范围
原则上以同一街道内学校统筹为主,如街道内统筹资源饱和,可在区域内学校统筹。
三、工作保障
(一)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教育局分管局长任组长,组员为义务教育科、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与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落实学校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的培训,开展学校居住地招生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四、相关信息
1、教育局网站:杨浦教育网    www.yp.edu.sh.cn
2、招生咨询联系人:董老师  杨老师 
电话:65044272(区招生办)   65017733转5520、5125(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31151911 (区教育局信访办)
 杨浦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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