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上海市民办新华初级中学招生简章——面谈时学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打印件;(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3)四、五年级上下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原件;(4)五年级的语文作文本,数学、英语作业本。
招生简章
【开办日期】 2005年
【审批机构】 虹口区教育局
【审批文号】 虹教(2005)第58号
【招生对象】 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范围】 全市
【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
【报名时间】 5月1日——5月7日
【报名方式】 登陆虹口教育信息专网或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面谈时间】 5月10日、11日
【面谈要求】
1.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谈,并事先电话通知。
2.报名学生须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来校参加面谈。
3.面谈时学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打印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四、五年级上下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原件;
(4)五年级的语文作文本,数学、英语作业本。
4.学校谢拒各位家长投送的各种精美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
5.学校的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也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
【录取办法】
学校在全面审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后,于5月25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收费标准】
1. 每学期学费8000元;
2. 其他费用按市教委及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通讯地址】 虹口区中州路102号
【邮政编码】 200080
【联系电话】 021-63830357
上海市民办新华初级中学
2014年4月
相关链接: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