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防溺水要做好哪些工作,市教委青保处处长朱坚提醒说,在暑假里首先要严防溺水事故,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暑假已经开始了,孩子在暑假期间都会去很多地方去玩。家长需要做好防护准备,比如说对于溺水方面的防护就需要家长多多注意。那么,家长应该怎样做好夏季暑假防溺水的安全工作呢?
暑期来临,在学生们放松心情、开展社会实践的同时,溺水、交通事故、坠楼等安全问题也成为社会防范的重点。近日,上海市教委、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在201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作出了暑期安全“四点”提示。
防止溺水:重点做到“六不”
市教委青保处处长朱坚提醒说,在暑假里首先要严防溺水事故,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防止溺水重点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交通安全:未成年勿坐汽车前排
其次,交通安全也值得学生与家长的警惕。朱坚表示,各学校要提醒家长注意学生暑期出行安全。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切勿翻越隔离护栏,不在交通道路上和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周围玩耍、嬉戏和打闹。
值得注意的是,家长驾车带未成年学生出行时,不要让其坐在前排,避免将未成年学生独自留在车内。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学生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年满12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学生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骑车出行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行。
居家安全:学龄前儿童避免独处
另外,在居家安全方面,朱坚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关注学生居家安全,防范烧烫伤、治安事件及用电、消防安全等。家长要及时对家中的家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发生自燃,避免让学龄前儿童独处。
学生要注重注意不在水坑、下水井附近玩耍,要远离建筑工地和施工场所。家长不在家时,要提醒学生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家长或拨打110报警。未成年学生不单独乘坐电梯,不擅自使用燃气、插拔电插座。
突发事件:不围观不惊恐
暑期安全的第四要点是:引导学生们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各学校要提醒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孩子遇到突发事件,不要围观,不要惊恐喊叫,要尽量稳定情绪,选择成熟时机,远离突发事件现场。
据介绍,各区县教育局将上述安全提示传达至辖区每一所学校,指导各学校在暑期来临之前,以主题班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学生及其家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此外,各区县青保办还将通过街镇、村(居)委青保组织,深入开展暑期安全宣传,引导家长为学生安排健康有益的暑期文体活动,引导学生亲近大自然,加强体育锻炼,保障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暑期。
推荐阅读: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