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整理的是2014年北京西城区各类人群的政策问题,供2015年幼升小参考,每年的政策相差都不大,可以根据历年的信息做好准备。
2015北京幼升小:朝阳区幼升小政策大盘点
以下整理的是2014年北京西城区各类人群的政策问题,供2015年幼升小参考,每年的政策相差都不大,可以根据历年的信息做好准备。
朝阳区京籍政策:
入学条件:
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或学区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在划定区域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入学方式: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近登记入学
凡符合在我区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含按京户对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须按照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划定的学校或学区服务片办理登记手续。
适龄儿童的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对应的住宅小区有配套学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带领适龄儿童到配套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适龄儿童的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对应的住宅小区无配套学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带领适龄儿童到学区服务片内的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学区服务片按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到寄宿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寄宿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向拟登记入学的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寄宿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名单。
3.适龄儿童到民办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向拟登记入学的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民办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名单。
4.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适龄儿童残疾程度,为其申请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附设特教班或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本校服务片内的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
入学流程:
朝阳区非京籍包括七类人政策:
入学条件:
1.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中的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凭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
2.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且符合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3.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入学方式:
申请在我区登记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我区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就读证明(Ⅰ类)”,并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同时须按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学区服务片内的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学区按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各街道办事处和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实施细则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并结合本地区的学位实际情况,为符合在我区就读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开具“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就读证明(Ⅰ类)”。
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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